烟台获1.03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奖励

2023-05-18 23:00:13

近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传来消息,烟台龙口、蓬莱、招远、栖霞、莱阳、莱州、长岛统一打包申报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获得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的正式批准,将获得国家财政部1.03亿元的奖补资金,成为全国仅有的两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无缝隙覆盖的地级市之一。据悉,这是继2010年烟台市区被评为“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2011年海阳市被评为“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之后,烟台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第三次获得国家大额奖补资金。

获得1.03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奖励

累计获得财政部奖补资金总额达到2.28亿元

据介绍,2010年烟台市区被评为“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后,获国家财政部的奖励资金8400万元,同时我市的海阳市本次又获示范县追加补助资金1050万元。此外,顿汗布什和蓝德空调两个企业被评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关键技术科研及产业化项目,分别获得奖励资金500万元和350万元,使我市本次获得的奖补资金总额达到1.03亿元,居全国地级市之首。

至此,烟台市成为全国仅有的两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无缝隙覆盖的地级市之一,我市累计获得国家财政部奖补资金总额达到2.28亿元,成为全国获得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奖补资金最多的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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