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7日,市建委、人行、银监会、北京公积金四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
京建法〔2017〕3号
原文如下(点击图片放大):
政策解读
第一条、公司产权出售需满3年。
也就是说临时注册公司,以公司名义炒房的行为要告一段落了。具体以网签时间还是交税过户时间为准,尚不明朗。
第二条、认房又认贷,二套降一成。
干货:新政前后贷款成数变化(点击图片放大)
第三条、最长贷款30年降为25年。
之前的政策是首套最长30年,二套最长25年,现在变成了一刀切,公积金也未能幸免。
这意味着贷款同样的金额,月供会提高。
举例1:
首套申请等额本息,基准利率贷款100万。新政前最长申请30年,月供5307元,新政后最长申请25年,月供为5788元。月供增加481元。
换个角度,同样的月收入,最高可贷款金额降低,首付比例提高了。
举例2:
小王无负债,每月收入1万元,理论上他每月可拿出5000元还月供,首套申请等额本息,基准利率贷款,新政前他最长申请30年,贷款94万,新政后他最长申请25年,贷款86万。需多掏首付8万块。
整体分析
本次新政以后,北京的商品住房限贷措施更加严格。对投机投资起到了一定抑制作用,对北京市无住房,全国无贷款记录的人群影响最小,对刚性需求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更多二手房政策,欢迎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