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和生效的两个条件:借贷合意+交付

2023-05-10 14: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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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和生效的两个条件:借贷合意+交付


借贷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两种。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也就是说,合同自签订即生效。实践合同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也就是说,实践性借贷合同在资金实际交付后合同才生效。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与客户签的借贷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最常见的银行和客户签的借贷合同就是诺成性合同。也就是说,作为银行,你和借款人之间签订了合同,合同就成立和生效了。如果你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人家交付资金,严格地说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

民间借贷,也就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合同签了,还得完成资金的交付,借贷关系才算成立和生效。


借贷合意在现实中体现为借款协议、借据、收据、欠条等。而比较规范的做法就是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如果简单的,额度比较小的借贷,也可以签借条。比如小额的民间借贷,借条也可以。一般不要签收条或欠条。欠条和收条都不足以证明双方是借贷关系。欠条也有可能是基于其他的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比如说买卖同样也可以打一个欠条。但是,借条就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


资金的交付有转账、现金或其他方式。现实中我们还是主张转账的方式,留下转账的凭证,这是最稳妥的。

(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借贷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也就是说,出借人对我们与借款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借贷规定》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但是,现金交付是有风险的,一定要有证据证明交付事实。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这里面有一个小细节:如果是自然人之间借贷的话,什么时间视为合同生效?不是你按了网银支付的确认键,不是从你账户扣款就生效,而是钱达到的对方账户后合同才生效。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举个例子,我从银行办了个银行卡,里面存了100万块钱,我把100万借给你。因为各种原因,你不想让我把钱打到你的账户上。我把我的银行卡、U盾、账号、密码全给你了,签了协议。这个账号的支配权从我把这些东西交给你那一刻,你就支配了。这种情况下视为完成了交付。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十条 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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