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恶意透支怎么判定?

2023-05-10 14:56:27

2009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宜心理财yixinlicai.com小编一起了解


是否构成恶意透支有2个很重要的前提:第一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第二个是超过规定限额或者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两者是并列的,缺一不可。


     


而且该解释也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做了明确的规定,属于下列6种情形的可以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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