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解读:到底有哪些变化?

2023-05-10 14:56:27

昨日,宝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宝鸡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的批复,对宝鸡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使用条件、贷款额度、提取条件等方面做出了调整。很多朋友留言对政策的部分地方有疑惑,本文我们就对这次的政策调整做一个详细的解读。

在说“新政”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宝鸡之前的公积金贷款条件提取条件

贷款条件

1、申请人及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所购房屋楼盘已经中心考查验收合格并已在宝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备案登记;

3、属于商品房贷款的申请人已签订正式网签购房合同,单位集资建房的申请人已签订《单位集资建房购房合同》;二手房须具备房产证,可在房地产二级市场自由流通且房龄不得超过30年,已签订符合要求的房屋买卖合同;

4、申请人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部队转业干部在地方缴存公积金一个月以上,工作调动的凭调出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缴存证明,可与当前连续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5、申请人公积金当前缴至月份不得迟滞申贷月份两个月以上(例如:9月份申请贷款,则公积金缴存最晚须已缴至7月份);

6、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借款担保或其他债务;

7、申请人银行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个人征信记录;

8、一手房首付款须不低于所购住房总价款20%以上;二手房首付款须不低于所购住房总价款30%以上;

9、临退休申请人的实际剩余工作时间须在12个月以上;

10、属于单位集资建房的建房单位与中心已签署《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担保暨合作协议书》

11、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首付比例

新房:首套和二套均为20%

二手房:首付30%

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30%的;

非房屋类: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2、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离休、退休的;

4、出境定居的;

5、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6、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符合以下条件的;

(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2)缴存职工户口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的;

(3)缴存职工为本市户口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年未再就业的。

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哪些不一样呢?

贷款政策

1.贷款受理条件(满足其一)

申请人或配偶具有宝鸡辖区户口一年以上(包括三区九县);

申请人或配偶提供一年以上宝鸡辖区养老保险证明。

举个例子:假如你在天津上班,是宝鸡户口,可以贷;假如你是天津户口,在宝鸡上班并在宝鸡缴纳了一年以上养老保险,可以贷;假如你不符合这两项条件但你的爱人符合以上任一条件,可以贷;你和你的爱人均都不符合,那么贷不了。

2.首付比例

新房

如果是首次购买,建筑面积在144(含)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比例为25%;建筑面积在144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为30%


如果是二次购买,建筑面积在144(含) 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比例为3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为40%


二手房


建筑面积在144(含) 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比例为25%;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为40%。

3.贷款额度


借款人账户余额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按下列公式计算:


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x倍数(15倍)×缴存时间系数


缴存时间系数:


缴存时间超过6个月(含6个月)但不满12个月,缴存系数时间为

0.9;

缴存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但不满24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0;

缴存时间超过24个月(含24个月)但不满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1;

缴存时间超过36个月(含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2。

比如:你的余额为2万,你爱人的余额为3万,缴存时间均已有一年半,那么按照计算公式你们的贷款额度=(2+3)×15×1.0=75(可根据自身情况利用公式自行计算)。

但是重点来了!借款人单方一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万元。也就是说即使根据公式计算得出你们可以贷75万,但是实际能贷出的额度最多不超过40万。

提示

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认定标准: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不正常(非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断缴三个月以上或封存)的,配偶公积金部分不参与计算。

提取政策

如果之前已经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了,贷款未还清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留存余额不得提取使用,只能用于对冲还贷

如果没办理过,只能在购建和大修住房时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由五年调整为三年内每年只能提取一次,取消住房装修提取。

其他

1.增加借款人夫妇贷前征信报告审核


2.当公积金个贷率达到85%以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可采取相关调控措施,控制防范出现资金流动性风险。


3.借款人在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连续六个月停缴住房公积金,经中心催缴,仍拒不缴存的,中心有权解除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执行同期商业银行基准利率。

总结

此次政策调整受影响较多的:

一是账户余额不多的;

二是在宝鸡上班未交养老保险想在宝鸡用公积金买房的外地人(商贷可以忽略);

三是准备提取公积金用来装修的;

四是夫妻双方征信报告有问题的;

五是首付不多的,因为在夫妻双方连续缴存的条件下贷款额度最多不超过40万,意味着你首付就得多掏。

调整后的政策6月1日起实施,如果在6月1日前你的公积金贷款审批资料已经录入到宝鸡公积金管理中的系统内就不会受影响。

另外,此次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也对宝鸡的楼市产生了影响,至于后续会不会出台类似于其他城市的限贷、限购,现在还不得而知,只能说一切皆有可能。

资料来源于宝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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