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高利贷,
一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
拆东墙补西墙,
东躲西藏,
最终难逃法网。
近日,
路南警方远赴哈尔滨,
将其抓获,
一起涉案39.58万元的信用卡诈骗案
宣布告破。
因借高利贷无法偿还,2014年1月李某到某银行办理了信用卡,打起了透支信用卡还债的主意。为了还债,他恶意透支信用卡39.58万元,银行发现后多次催缴,其拒不还款,直至最后他玩起了失踪。
该银行几经工作无果,遂向路南警方报警。
接报警后,路南公安分局办案民警迅速行动,查实了2014年1月李某恶意透支39.59万元,且经多次催收,拒不还款的犯罪事实。经过广泛排查,调查走访,警方锁定李某在哈尔滨出现的有关线索,迅速前往,展开抓捕。
通过周密部署,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路南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并安全押解回唐。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
怎样界定恶意透支信用卡犯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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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洁
编辑:温泉
审核: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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