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3万一年滚成800万!套路有风险,贷款需谨慎!

2023-05-10 14: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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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3万元,被各种套路,一年后竟“滚”成800万元!最近,各地频频曝出“套路贷”案件,引发社会关注。请看:


扰乱金融和社会秩序 

多地严打“套路贷”


2016年8月初,在杭州做服装生意的郑女士因急需用钱,经中介介绍,向一“寄卖行”老板借款3万元,之后不断“被违约”,被迫反复借新债还旧债,一年后郑女士3万元借款竟“滚”成了800万元。。


所谓“套路贷”,是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受害人签订不利于受害人的借款合同,再以各种方式让受害人违约,最终侵吞受害人财产。


“套路贷”犯罪组织化程度高,大多是公司化运营;


组织或参与者熟悉相关金融业务和法律知识,擅于钻法律空子;


与黑恶势力关联密切,在催收中常使用暴力或软暴力;


迷惑性强,一些受害者进入圈套尚不自知;


资金来源多样,有的来自银行贷款,有的私下募集,也有一部分是自有资金。



“落入‘套路贷’陷阱,往往会被逼卖房卖车,甚至可能面临家破人亡的悲惨境遇。”朗盈律师事务所主任沈玉宇说,“‘套路贷’虽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但与正规民间借贷有本质区别,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受害人财物之实,实质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借新还旧层层加码 

软硬兼施索要债务


虽然“套路贷”形式不同,套路繁多,但万变不离其宗,其套路主要有以下几步:


——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制造虚假银行流水。合同上写明的借款数远高于实际借款数,承诺只要按期还款,虚高部分不需要偿还。在实际操作中,这部分虚高的费用确实会打到借款人的银行卡上,为后期索取债务留下银行流水凭证。只是这部分现金提取出来后,会被债主立即取回。


,市民林某在一家中介公司贷款45万元,合同上却写明贷款90万元。中介公司给林某银行卡汇款90万元,到账后马上收走45万元作为“保证金”,并承诺如按期还息还款,就不用偿还这45万元。中介公司还以手续费、签字费等名义收取110900元,林某实际到手339100元。各种套路下,林某最终没能如期还息,债务由45万元变成90万元,另外还要承担3.8%的月息。



——“被违约”控制受害人,借新还旧层层加码。与正规民间借贷不同,“套路贷”不喜欢贷款人提前或按时还贷。如果贷款人要提前或按时还贷,借贷公司会通过各种手段让贷款人无法按时还贷。“被违约”后,之前在合同中埋下的各种套路就会启用,如收取高额违约金、拖车费、误工费等,其中最主要的方式是让贷款人向关联公司借新债还旧债,不断推高贷款额度。


杭州市民王某就是这样被套路的。2016年10月,王某为朋友担保贷款2万元,签合同时虚增至4万元。后朋友突然失联,“被违约”后,王某只得听从借贷公司安排,向另一家借贷公司借款4万元,这次合同借款又虚高至6万元。不久后又再次“被违约”,不得已再向其他公司借贷。如此循环往复,最终债务从4万元“滚”到140万元。


——软硬兼施索要债务,借助诉讼侵占财产。在催讨债务过程中,“套路贷”公司常会采取暴力或软,如非法拘禁、跟踪盯梢、滋扰亲属、强扣车辆等,有的甚至会以之前制造的假合同、假流水,通过诉讼、财产保全等司法手段侵占受害人财产。


,6名受害人均被以违约之名强扣车辆。,一些“套路贷”公司还成立所谓的“法务组”,专门负责暴力催收。有公司甚至在受害人签完合同、贷款尚未到手,就认定其“违约”,并强扣车辆。


应规范民间借贷开发更多金融产品


向“套路贷”借款的主要是急需用钱又无法从银行贷到款的一部分人群,或者涉世不深、对“套路贷”知之甚少的年轻人。他们大都深信自己能及时将钱还上,却不知早已陷入“套路贷”团伙一环一环的圈套中。


,这类案件办理有三难,


一是“套路贷”公司主要负责人犯罪故意认定难,他们一般不会直接参与放贷后的暴力催收、敲诈勒索等行为;


二是敲诈勒索罪名认定难,“套路贷”公司有合同在手,受害人却是口说无凭;


三是一些“套路贷”公司擅于使用软暴力,非法拘禁等罪名认定难。


法律人士建议,司法机关应对“套路贷”罪名适用、定罪数额、共同犯罪认定、跨区域管辖等问题进行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多地办案人员认为,一方面对“套路贷”要严厉打击,另一方面应在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同时改进金融服务,鼓励正规金融机构开发面向不同群体的信贷产品,更好满足市场需求。


此外,要广泛宣传“套路贷”的危害、作案手法,让广大群众有防范意识,避免被“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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