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借口帮助办理信用卡 盗取他人支付宝钱款

2023-05-10 14:56:27

市民贾某借着帮他人用支付宝办理信用卡之名,盗取办卡人支付宝内蚂蚁“花呗”和“借呗”(支付宝“东家”——蚂蚁金服推出的两项基础金融业务)的钱款。

4月17日,,,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这是什么操作呢?

“90后”贾某在一家金融公司专门从事代办信用卡的工作。今年2月初,杨某通过朋友介绍找到贾某,希望贾某帮助自己办理信用卡。当天,贾某便与同事通过银行App为杨某在线申请了两张信用卡,但都没有通过银行审核。3天后,杨某再次找到贾某,要求其帮助办卡。在试过传统申请方法没有成功后,贾某想到可以通过支付宝申请信用卡,便从杨某那拿来手机帮助其申请。在办理过程中,贾某看到杨某支付宝内的蚂蚁“借呗”和“花呗”上各有2万元的透支额度。

贾某手头紧,便以申请信用卡需要支付密码为由,向杨某要了密码,并瞒着杨某从其蚂蚁“借呗”上透支2万元,转到了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上。由于蚂蚁“花呗”需要消费付款才能透支,贾某就与相识的店家联系,通过先扫描收款二维码付款4999元,再由店家扣除10%手续费499元后打款到微信账户的方式,即时套现4500元。


2月11日晚,急切等待申领信用卡消息的杨某再次将贾某约出来。想到杨某的蚂蚁“花呗”还有15000元的额度可以套现,贾某以查询信用卡办理进度为由,故伎重施透支杨某蚂蚁“花呗”金额14974元。然而,这一次支付宝的不寻常动态很快被杨某发现,便打电话质问贾某,贾某无奈退给杨某2万元,但其他钱款已被其花光。杨某报警后,贾某随即被市公安机关带回审问。

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鉴于贾某具有自首、积极退赃等情节,,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主审法官提醒使用此类金融工具的市民,要谨慎管理好自己的支付工具,不要将手机随意借给他人,更要防止支付密码的泄露。一旦发现账户有不正常资金出入,要立即与运营商取得联系,采取冻结账户、保存相关证据等措施,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撰稿:徐鹏、赵玲

制作: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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