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0 14:56:27
“家里亲戚真是厚道得很,人都被拘留了也不和我说,要不是我打电话问起来,还不知道这事儿哩!,,当事人之一的盛某真是一言难尽。
5年前,盛某做生意周转,通过自己的弟弟,和盛某妻子的弟弟、弟媳(被拘留的担保人付某某)在信用社担保贷款25万元,随后,盛某每年按时还贷付息。后盛某做生意外出,该笔贷款中止偿还,,。。
4月3日,,,要求她承担执行义务,付某某以贷款不是自己使用为由辩解,执行干警告诉她,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也要承担执行义务,履行执行款后,可以向贷款人追偿。当天,执行干警以拒不申报财产为由依法对付某某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拘留15日。
实际用款人盛某身在外地,,当即赶回南阳,。
,盛某说,自己在外做生意,贷款钱是自己做生意使了,借完钱没几年就到外地做生意,常年不在家,不知道事情成这样,对不起亲人。“为了这笔贷款,,真丢人。”他说。
因为盛某做生意需资金周转,不能一次性履行全部执行款。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盛某与信用社负责人签订了还款协议,保证每月还款4千元至还清为止。协议签订后,,盛某赶忙去拘留所把被拘留多日的亲戚接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