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很重要】什么是婚姻严重失信?

2023-05-10 14:56:27

       

        今天跟大家分享的“信用知识”是关于最近,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签署了一份,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简单来说就是为了惩戒,目前新闻比较多发的“假离婚”、“假结婚”现象,让这部分人需要提高警惕,办不好就会给未来生活、工作埋下极大的隐患。


       那么什么是婚姻严重失信呢?

比如,为了优惠贷款而假结婚的肯定就是了;伪造身份假结婚的肯定就是了;甚至直接伪造离婚证、结婚证的就更加是了。

       我国已经有几个省市在开展惩治措施了,像上海、湖北、贵州等。如果上了婚姻登记失信黑名单后,在申请补助、银行贷款、乘坐飞机高铁等方面,都会受到一定的些许影响和限制。

       这次这个“备忘录”,对惩戒措施更严重了一些。如果上了“婚姻失信人名单”国家公务员肯定做不了,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事业单位的董事、监事肯定做不了,还会影响行业评优、申请海关认证、政府采购资质、申请补贴资金等等。

      各地方还会出台其他相应的限制措施,比如上海是不能购买新能源汽车;北京出台了一个认房认贷的政策,离婚一年内办理结婚贷款之类的,按二手房来处理等等。

      诸如此类的惩戒措施会越来越多,征信涉及的方面也会逐渐增多,所以大家真的要多想想如何合理的运用、保护自己的征信价值,避免为未来的、工作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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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登记失信,还有可能付出那些代价?


○中国式“假结婚”存在的风险:

1、承受舆论压力,名誉受损,社会评价降低。若亲戚朋友得知两人为了利益而假结婚,肯定会对两人视婚姻为儿戏的态度产生看法。

2、真离婚时的诉讼成本高。假设一方当事人男方要离婚,女方不同意,或者对具体事项不能达成一致则只能通过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

3、财产被法定共有及分割。中国婚姻法实行婚后财产法定共有制,只有少数的几种例外情况。这点对于经济上处于优势,赚钱能力强收入高的一方而言,就非常吃亏。

4、可能要履行夫妻之间的抚养义务。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之间有相互抚养义务,若一方需要抚养(比如身患重病或丧失劳动力等),对方在有能力的前提下必须予以经济上的支持。

5、遗产可能会被继承。夫妻之间互为法定的继承人,若一方未订立遗嘱而突然去世,对方作为配偶,有权继承其遗产。

○中国式“假离婚”存在的风险:

1、对方不肯复婚,假离婚变成真离婚。双方登记离婚后,就是“自由身”了,一方不肯复婚,对方一点办法都没有的,任何人包括法律都不能干涉,更不能强制执行人身行为。

2、财产分割上无法逆转的风险。离婚时对财产所做的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除非证明存在欺诈、胁迫情形,才有可能推翻,还必须在离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起诉。而假离婚,恰恰是两人自愿的,离婚协议也是双方友好协商、合作导致的,基本上难以单方面推翻。

3、离婚期间,对方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任何一方所取得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了,假设双方复婚,该财产也是“婚前个人财产”,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否则不发生共有。

4、丧失双方的继承权,丧失要求对方“抚养”的权利。一旦登记离婚,在法律上两人就是“陌路人”了,必然丧失相互的继承权,丧失要求对方“抚养”的权利,对于假离婚当事人就可能遭受经济上的损失了。


由此可见,中国式的假离婚和假结婚都存在很大的风险,建议大家不要尝试。并且国家也从两个方面开始打击这种现象了,一疏导,制定政策会更合理、规范;二就是以上我们谈及的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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