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0 14:56:27
5月1日起在东莞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最高可贷120万元!昨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5月1日起在东莞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三成提高至四成。
目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东莞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调整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2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港澳台同胞,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3.住房贷款每月应还款额不得高于职工家庭月收入的60%。
4.自5月1日起,本市缴存职工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也由原来的30%提高至40%。
5.商转公贷款选择以贷冲贷方式的,收款账户可提供广东省内(除深圳市)开设的个人有效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
焦点一: 港澳台人员也可申请贷款
东莞市原来面向港澳台同胞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港澳台同胞不可以申请贷款;调整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港澳台同胞,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了港澳台同胞同等享有贷款的权利。
焦点二:为何调高额度到120万元?
东莞公积金中心:去年东莞市发放的组合贷款达到120万元的贷款约占总量的10%,发放的贷款中94%为首套住房,33%为90平方米以下、60%为90~144平方米的住房,当前市场供应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占比达到70%,因此120万元可基本满足首套刚性需求。
焦点三:二套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
东莞公积金中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对住房套数的认定维持原有做法不变,即“认房认贷”:仅审核申请人家庭在东莞市房管系统登记的住房、仅审核申请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没有登记或登记在外市的住房不在审核范围、商业贷款的次数不在审核范围,尽可能使贷款额度提高有助于职工更好地实现在东莞市安居乐业。
焦点四:月供不高于家庭月收入60%
东莞公积金中心:东莞市采用缴存基数核定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规定,供收比上限同步提高至60%。
焦点五: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提至40%
东莞公积金中心:异地缴存职工在东莞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论首套还是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此次提高本地缴存职工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是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的针对性举措,此次贷款政策调整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进一步释放住房公积金制度活力,使缴存职工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而并不意味着政府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转变。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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