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石狮张某普惠金融卡恶意透支,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六年四个月!

2023-05-10 14:56:27


2015年12月18日,石狮农商银行普惠金融卡(信用卡)持卡人张某某因恶意透支信用卡,经该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被石狮市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案件经过】
2013年4月29日,从事餐饮行业的张某某向石狮农商银行申办普惠金融卡(信用卡)1张,额度30万元,同时向多家金融机构申请信用卡。2014年3月,持卡人张某某因陷入民间借贷纠纷加上经营不善,信用卡出现逾期。逾期出现后,银行方面通过电话、短信、信函、上门等多种方式进行催收,张某某仍拒不归还,并通过更换联系方式、隐藏踪迹,逃避银行催收。为维护银行合法权益,打击信用卡犯罪行为,,2015年1月26日张某某在晋江一小区被抓捕归案。
【案件启示】
作为日常消费和结算工具的信用卡具备较好的灵活性和方便性,深受广大民众的青睐,但持卡人享受优惠便利的时候应合理透支,切莫忘了及时履行还款责任。如逾期违约,轻则个人征信出现污点,重则面临牢狱之灾。
珍爱信用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
因信用卡违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今后将被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等进行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限制出入境等等。
恶意透支的后果?
,恶意透支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并根据金额大小处以相应的刑罚和罚金。金额1-10万元的为“数额较大”,,并处2-20万罚金;10-100万元的为“数额巨大”,,并处5-50万元罚金;10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并处5-50万元罚金或没收财产。刑事判决后,银行依然保留民事追偿权利。
小编
考虑到假期期间消费剧增,小编在此提醒各位用卡客户,一定要合理透支信用卡,切莫忘了按时履行还款责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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