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商业信誉罪究竟是个什么罪?

2023-05-10 14:56:27

发表那篇标题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文章的医生,这几天不好过。同样站在风口浪尖的,。


,就敢冒着南北巨大的温差南下抓人,还是一个博士学位的医生?有人说,要安上这个罪名很简单啊,基本上网攻击攻击某个企业、骂骂人,。这什么破法律。


这个时候作为一个法律人,我必须站出来说句公道话。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给他人的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这段话是我从百度上抄的,短短的十几二十个字,没学过法律的人很容易就会解读成上文我所说的“有些人”一样。没错,。问题是,作为公,如果缺少该有的法律理解能力,有时候遭殃的就是普通的平民老百姓。


为了更好给大家普及这个罪名的知识,先说一个案例。


位于浙江的仙都啤酒公司的员工有一天突然爆发了腹泻的疫情,有十几名员工感染腹泻住院,地区的卫生防疫部门及时调查了事故的原因并且出具了一份关于仙都啤酒公司爆发疫情的调查报告。该报告排除了疫情系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能性,指出爆发的原因系员工的日常接触,与生产产品无关。这时候,仙都啤酒公司的竞争对手——碧湖啤酒公司的总经理得知了此事,认为其中大有文章可做,于是派人从卫生防疫站获取了这份调查报告,并断章取义,截取部分事实进行加工。再让人制成宣传单,在仙都啤酒销售的主要市场地区大肆传播该厂员工爆发集体疫情并持续恶化,请消费者小心购买,以免感染疫情。致使仙都啤酒公司销量下滑,损失惨重,品牌形象恶化。

案发后,、。


通过对比这个案例,再结合这次的鸿茅药酒事件,显而易见的是,。


吐槽鸿茅药酒的这个医生,无论从主观意图,还是从客观的行为分析,都与上面这个案例中的经理相去甚远。捏造事实、恶意传播、打击对手、从中获利,完成四连击后,这位经理也没有被跨省。而那位倒霉的医生,可能就完成了第一步,就听到了敲门声.....


1.医生是否有犯罪的故意?

首先构成该罪的主体上就存在问题,发表这篇文章的医生目的显而易见,就是通过分析心肌的变化、血管老化、动脉粥样硬化等方面来提醒某些不适合喝鸿茅药酒的人不要喝该酒,否则对健康有害。医生既不是收了鸿茅药酒竞争伙伴关系的钱,也不是像上文案例中的那个经理一样,为了追求商业利益恶意中伤,仅仅是站在专业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论证,因此不存在犯罪的动机。


2.是否捏造了事实?

根据事后中国医师协会的呼吁,希望对于药品的不同观点应该谨慎对待,尊重生命。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捏造。纵观医生发表的文章,没有半点捏造是非之处,都是就事论事,发表自己专业的看法和知识,最多是一篇科普文。既然是发表观点和讨论,就难免存在不同的看法和论证,难道仅仅是不同观点的学术探讨也可以说是捏造事实?那恐怕很多语不惊人死不休的专家都要进去蹲几天了。


3.是否恶意散播?

根据媒体的报道,这篇文章的影响力实在是有限,原文的点击量为2075次,app访问量3次,微信转发10次,微信群访问849,微信好友访问250次,朋友圈720次。跟凉城县此次跨省追捕造成的轰动比起来,实在不值得一提。


4.该文的传播与鸿茅药酒造成的损失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成立的条件是十分严格的,鸿茅药酒须证明退货的人是看了这个医生的这个文章才退货的,其次还需要证明这个文章对于退货的人具有不可切断、十分重要的影响,也就是说,文章疗效十足,让人一看了就觉得不行了,必须得退,不退不行!然而这一点在司法实践上来说,是十分难以举证证明的。但是却是不能回避的,因为根据媒体的统计,之前的鸿茅药酒,就曾经被有关的监管部门上千次叫停和通报,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些人是受了这些因素的影响而不仅仅是医生写的这篇文章的影响。


以上四点如果有一点存疑,,大动干戈。


综合前文所述,损害商业信誉罪有着非常严格的入罪标准,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被滥用、随意套用的风险,特别是地方政府极易为地方的支柱产业品牌一路绿灯,将一些原本应该是民事纠纷的案子介入公权力,从而让公众监督噤若寒蝉。


一次不公的司法判决比多次的不法行为为祸尤烈

不法行为弄脏的只是水流

而不公的判决则是将水源污染了

                                                                                              ——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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