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0 14:56:27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贷款业务标准
一 准入标准
1、融资主体:全国各地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企业股东、个人股东;
2、质押股票:上市交易的主板A股股票、中小板和创业板股票,流通股或限售股;
3、融资金额:5000万元以上;
4、贷款期限:1-3年;限售股融资期限应覆盖限售期;
5、利率质押率: A、单只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年利率: 8-9%,质押率:流通股40-50%;限售股40-45%;B、单只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50%-60%年利率:11-12%,质押率:流通股45-55%;限售股40-50%;C、单只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超过60%年利率: 13-14%,质押率:流通股45-55%;限售股40-50%;
6、还款方式:按月或季付息,到期还本;
7、融资服务费:1%或协商,资金方经纪公司与融资方经纪公司各50%;
8、融资操作时间:15-20天;
9、资金方承诺: 不收取任何考察费、差旅费、保证金、手续费等前期费用。
二 提交资料
1、融资方向资金方提供用于项目初审的以下资料: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贷款项目要素表:包括证券简称、证券代码;融资方名称;融资金额、融资期限;申请质押率;预警线及平仓线;可接受融资成本;质押物属性、质押股数、限售股解禁时间;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
2、资金方对股票质押贷款项目要素表初审通过后,融资方按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贷款项目资料清单,向资金方提供用于项目立项的资料。
3、融资方经纪公司与资金方经纪公司对本次股票质押贷款的利率、质押率、预警线及平仓线等进行磋商。达成一致后,融资方经纪公司提供项目方融资负责人名片,融资方与资金方直接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