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0 14:56:27
在申领信用卡后,
透支且拒不还款,
对银行的多次催要“置若罔闻”。
结果......
2017年7月24日,,多伦县居民许某某2015年8月份在包商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该卡使用透支逾期后,经包商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许某某仍未还款,现许某某不知去向。
经查:许某某2015年8月份在包商银行办理了一张包商银行信用卡,授信额度60000.00元,并于2015年8月14日开始使用并分多次透支本息合计128001.86元。
逾期后,经包商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许某某仍未还款,现许某某不知去向。2017年8月31日将许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案立案侦查并进行网上追逃, 12月28日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在北京市怀柔区汤河口检查站被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对其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法条链接: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