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之家惹争议,恐涉嫌超额发标自有资金放贷

2023-05-10 14:56:27


随着网贷平台备案的截止日期越来越近,近期很多平台都在忙于整改,动作频频,比如团贷网;但也有少数平台选择富贵险中求,在此敏感时期还继续顶风作案……

 

事情先得从一则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说起。

 

日前,新三板挂牌公司广益股份(839927)发布了一则公告,大概内容是讲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满足流动资金需要,公司分别向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和借贷平台合计借款800万元的事项。

 

事是再正常不过,但其中的借款方式却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了解互金行业的人应该都清楚,根据2016年8月24日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而根据广益股份披露的借款公告内容来看,厦门金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借贷平台上的这200万元借款额度明显是违反了上述规定。

 

更有意思的是,经过我们查询,厦门金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旗下只有一家名为“借贷之家”的借贷平台,并未查到关于“借款之家”的任何信息。

 

公告中是无意出错,还是有意为之,这里我们不作过多揣测。


根据官网信息显示,借贷之家于2014年11月30日上线,是金拾集团旗下互联网金融平台,截至3月底,平台累计交易总额为29.71亿元。

 

但在我们查询借贷之家官网时发现,自824《暂行办法》下发后的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里,借贷之家有多次违规之举,多个抵押贷、车位抵押贷明显违法“限额”规定,平台上个人借款金额远超20万。


如果借款平台确实为“借贷之家”,显然此次并非其“首犯”。

 

而我们进一步调查还发现,厦门金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厦门金拾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两者为同一法人,以及同一100%控股股东,均为韦百金。

 

也就是说,广益股份所披露的200万借款,其出借方和提供信息中介服务都是同一法人和同一实控股东,如果真是这样,借贷之家或涉嫌以自有资金发放贷款。

  

一业内人士表示,现阶段,大部分平台的出借人都是自然人,很少看到有企业是出借人的情况。如果出借人是企业,而出借企业和网贷平台都是同一法人以及100%控股股东,就要看出借资金的资金来源问题。

  

“需要看这笔出借资金是不是来源于网贷平台自身,或者两者(出借企业和网贷平台)有没有资金来往,如果确认这笔贷款的资金来源是网贷平台,或者两者有资金来往,存在资金混同的情况,那么就可能构成以自有资金发放贷款的事实,或者变相通过自有资金发放贷款。

 

而这显然再次触碰了824《暂行办法》的红线。

 

目前,不论是广益股份还是厦门金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面对质疑都未给出任何回应。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上海小额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