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坑】家长们注意,你的孩子很可能在跟网贷公司借钱!

2023-05-10 14:56:27


早年间小司哥在五中附近做学生装生意的时候,就常常遇到自来熟的学生提出借钱的请求,有的是月底了跟同学借了生活费还不上,有的是急需购买学习资料,有的竟然是因为想换个二手的苹果手机。


像小司哥这样的耿直大叔,,但偶尔也会有恻隐之心给个三五几十的就没想让他们还。现在想来,很多“正当理由”或许都只是借口,毕竟以当时的立场和关系,借钱给没有经济能力的学生,无形中产生了不好的影响。


近年来,分期消费和网络借贷平台的兴起,愈发对年轻人之间的攀比之风和非理性消费产生了刺激,成为令家长和社会都颇为头痛的大问题。


昨晚,小司哥就收到一个关于网贷的咨询,

现摘录几条统一回复以供借鉴!


网友

我在长沙搞了几个网上贷款,但是我还了六个月最后没钱还就干脆没还了。请问这样要坐牢吗?

小司哥

一般网上贷款还是属于民间借贷,如果出现逾期,只能算民事纠纷,不会涉及刑事处罚。但如果赖账,,则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在银行或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时,提供虚假资料或虚假证明的,则会涉嫌贷款诈骗罪。你有进行抵押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并处罚金。


贷款诈骗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网友

没有抵押,就是网上那种贷款,车站附近看到的广告,然后在表上填了家里人的电话和我的身份证号码就贷到了。五个地方以买手机为由总共贷了一万左右,有的已经还了六个月,有的一个月还三百,有的要还四百,贷四千多的实际到手才两千多块。

小司哥

你很可能中了“套路贷”,他们一般都是合法注册的正规公司以规避法律风险,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给贷款人设置一系列套路,比如通过“无需抵押、无论资质、快速放贷”形式的小广告吸引人们上钩;一旦进入办理程序,就会签订“阴阳合同”,就是说你要贷一万,合同上写一万五,多出来的五千美其名曰“违约押金”,说以后会退给你;然后进入下一个程序“伪造银行流水”,把一万五打到你的账户,再让你把多的五千通过其它方式返还,这样在证据链上你“实际上”就借了一万五。类似的套路还有很多,就是利用人们“急需钱”不关注细节的心理。

网友

有人告诉我这钱不还也没有事,只是以后不能在银行贷款了,让我坐不了飞机、高铁,还会给我的生活带来什么困惑?

小司哥

法律不会鼓励欠债不还这种事情。正如你所说,进入征信黑名单不但会给生活出行和往后的创业之路带来很多困扰,你和你的家人都有可能受到放贷公司的骚扰催逼。本金和受到法律保护范围的利息还是要依法支付的,以免产生更多的纠纷。


关于利息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月息2%),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月息3%),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


即年利率在低于24%区间,;在24%至36%区间,,如果当事人自愿支付后反悔想要回,。反之,如果出借人索要此部分利息,,通俗点理解就是“给了别想要回,不给也别想要”;超过红线36%,,即不论何种情形,一律不予支持。


关于利滚利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


网友

感觉现在都还不清了,是有人打电话给我,但暂时还没有人上门追债。他们发这样的短信给我是吓唬我的吧?他们做这个事应该也不会走法律程序啊?

小司哥

这条短信内容的确有吓唬的成分,前面说过,还不至于运用刑事处罚,但,毕竟你借钱是真有其事,是逃避不了的。建议向家人说明真实情况并请求帮助,将本金和约定的利息合理部分进行偿还,吸取教训,合理消费,尽量不要作出超出自身消费能力的决定。



部分年轻人特别是在校学生还不具备社会经验和民事行为能力,又极容易受到诱惑,希望各位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多多对他们进行观察和交流,尽量满足他们的正当请求,出现攀比情形和非理性消费苗头时要给予适时的疏导,并以身作则。如果发现孩子最近更换了新的电子设备或超出家庭消费能力的行为,要仔细询问其资金来源;遇到以奖学金或勤工俭学等为借口的,要及时联系学校或孩子告知的工作地点进行求证;对已经申请过网贷或其他途径借款的,要迅速进行补救再教育孩子,以免造成更大的影响。




宁乡市司法局新媒体工作室

案例来源:宁乡新康普法志愿者群

编辑:胡十八|审核:唐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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