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

2023-05-10 14:56:27

       1、购房人中必须有一人在嘉兴市范围内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个人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购买商品房的,已签订购房合同且办理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付清拟贷金额外的不少于规定首付比例的首期付款,并且房款尚未付清;购买二手房的,办妥过户手续,交纳房屋契税6个月内,凭房产证、契证、土地证申请,并且贷款资金应转帐给卖方或第三方。

3、非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已还清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除原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和新购住房外无其他住房。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多只能申请当前可贷最高额度减去原来申请过的金额。

4、共同申请贷款的,共同申请人须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用作抵押的住房的共有权人只能为借款人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

5、应以所购建住房为抵押物,并愿意办理抵押贷款综合保险。

6、申请组合贷款的还须满足银行的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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