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企业可申请政府创业补贴3万元!政府贴息贷款个人最高45万!

2023-05-10 14:56:27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补贴范围。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实体的下列人员:

1、毕业5年内高等学校毕业生、驻青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休学创业大学生

2、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含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补贴标准和资金来源。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1万元

(三)补贴条件。1、营业执照注册时间2015年6月23日后,之前按原政策执行。

2、有固定营业场所并办理就业手续,在申领补贴时正常经营。注册企业需在创业实体缴纳社会保险,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时间须在失业登记、毕业证注明时间之后或在毕业学年时间范围内。

(四)扶持期限。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扶持期限为2年,从补贴申请受理当月起计算。对非本市户籍创业者(含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及休学创业大学生)实行分期补贴,正常经营满1年后补贴5000元,正常经营满2年后再补贴5000元。

 

二、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一)补贴范围。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均可申领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二)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给予1.2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其中,对吸纳就业1人以上(不含创业者本人)的,由工商注册地区(市)给予2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三)补贴条件。

1、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时间在201410月1日以后。对201310月1日20149月30日注册的小微企业,正常经营一年且吸纳就业1人以上(不含本人)且缴纳保险满12个月,可申请创业补贴1万元

2、小微企业的创办者应办理就业登记手续且正常经营。正常经营指企业按月向招用人员(含创业者本人)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具有正常营业收入和一定盈利能力。

三: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补贴条件。 1.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在2013年10月1日以后,且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申请过创业补贴且招用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本市户籍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4个月,且申领补贴时劳动合同正常履行、社会保险正常缴纳。

2.招用人员不含创业者本人、劳务派遣机构派遣至用工单位人员。招用原为本单位、关联企业职工的,失业登记时间须满6个月以上。

)补贴标准按照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本文由青岛全泰投资账号发布,2018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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