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轩说法》民间借贷利息如何确定

2023-05-10 14:56:27

民间借贷利息如何确定

赵先生:张律师您好,有件事情我想咨询您,我在2016年8月份的时候向我朋友借了五万块钱,借期一年,因为我当时比较急用钱,我朋友跟我说月息三分,我也就同意了,我给他也写了一份借条,我现在觉得三分利有点过高了,想问一下,我们之间的利息约定合法吗?

甘肃衡轩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张莉:赵先生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具体到您的问题中,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制的上限是年利率24%,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被认定为无效,年利率24%~36%的民间借贷利率拥有债权保持力但无执行力。因此,您朋友提出的月息三分,也就是年利率36%,若您依约偿还,您朋友接受并无不妥,但若您拒绝按照年利率36%支付利息,超出年利率24%的部分您朋友不得通过诉讼方式强制其履行。

甘肃衡轩律师事务执业律师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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