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需要注意的问题

2023-05-18 23:00:13

受种种原因影响,很多民间借贷无法如期得到清偿,甚至有不少借贷公司半夜关门,老板跑路,导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增加。本文结合执业实践,着重提示几个在民间借贷中容易被忽视的细节问题。



一、“白纸黑字,立字为据”
就可高枕无忧了吗?

看看下面这张借条:
 
今借到张三现金五十万元整,定于2015年12月31日前还清,按15%年利率计息。立字为据。
                                               借款人:李四 
                                                2015年6月1日

按传统理解,“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且写明“借到”了五十万元,李四如到期不还款,,胜诉应铁板钉钉,是不是?
但是,我们要提示各位,如果仅凭这一张借条而没有其他证据起诉,对方又否认借款事实的,。

近些年代,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债务不能及时清偿、债务人出逃、中小企业倒闭、恶意串通制造虚假诉讼等事件时有发生,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较大冲击。根据最高法的意见,对大额现金交付的借贷,不能简单地凭借条、收条或借据等就直接认定借贷事实,而是要“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

但是何为“大额”,没有客观标准,实践中,,但并不是绝对的。我们见到过极端个案,现金借贷8万元的借条,被告否认,,一次性提供8万元现金不符合常理,最后一审没有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律师忠告:在借款时,除有借据外,尽可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完成付款。



二、借款续期

有时候借款快要超过诉讼时效了,债权人出于各种原因暂时又不准备起诉,这时,很多人往往通过续期来防范诉讼时效风险。

律师忠告:如借款续期,可在原老借条上直接备注即可,如在原来借条下方空白处注明“续借一年,利息照算。债务人签名,署上日期。
实在要重写,也应写清楚来龙去脉,并最好保留好原借条,如债务人有异议,可当面在原借条上打X并注明作废,或在新借条中注明清楚原借条作废。



三、保证期间不等同于诉讼时效期间

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期限。保证人在与债权人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超过保证期间债权人未按规定主张权利的,保证人的责任免除。

诉讼时效期间,通常是自知道或应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二年,而不是从借条出具时起算。(比如借款期为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则为一年到期后次日才开始计算)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的,一般诉讼时效甚至可以到20年。

这是很重要一个法律问题,也是现实中很多人容易忽视的问题。保证期间不等同于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如果在签订或者改造保证合同条款中不加以区别对待,可能会因为超过保证期间而无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

根据《担保法》以及最高法关于担保法的司法解释,我们归纳了以下关于保证期间几个重要的规定,朋友们务必牢记,以免吃亏。

1、法律允许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保证期间,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的,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其保证期间都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3、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间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6个月

4、当事人之间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之类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2年。

5、保证期间不等同于诉讼时效,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止、中断、延长的法律后果。

6、如果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四、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
且用债权人提供的笔和纸书写。

民间借贷大部分是发生在熟人之间,因为太熟,借条很随便,有些甚至都没有借条。一些熟人之间,双方电话中说好金额,见面时债务人直接拿出写好的借条给债权人,一旦债务人居心不良让他人代写借条,并在诉讼中否认借条为本人所写,则债权人将会陷入被动。

仅当面书写还不够,已有媒体报道,有骗子利用高科技笔来书写借据,这种笔的墨水可以慢慢地淡化直至消失,同理,也不排除有特制的纸张,如果真是有预谋的人这样做了,后果可想而知。

律师忠告:重要合同或者借据,尽可能让对方本人当面书写借条,而且书写用笔和纸要由债权人提供。



五、

一些债权人仅要求债务人提供身份证号,一旦涉讼,特别是债务人跑路的情况下,,这些信息一个身份证号是远远不够的。

,。我国一般以“原告就被告”为原则,,当然还有其他管辖原则,比如合同履行地、主要财产所在地等。

此外,我国法律还规定了协议管辖,所以为了便于诉讼,债权人不防在出借款项时利用相对优势地位,,这样,一旦涉诉讼,可在自家门口起诉,而不用跑到对方所在地打官司。

律师忠告:债权人在借款给债务人时,要求对方复印身份证一份并在身份证上签名备注,同时可以在借款协议中约定一旦发生争议,由原告所在地、。 
      来源:深圳律师赵波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上海小额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