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2023-05-10 14:56:27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个体之间进行的金融活动日益繁多,由此产生的借贷纠纷也逐渐增加,如何在民间借贷活动中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本文就民间借贷活动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予以分析。

 

一、借贷要合法

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法律将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借款,可能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因此,在借贷前需要了解借款人的用途并在书面协议中列明。

二、订立书面协议

目前,大量民间借贷没有订立书面协议,尤其双方是亲朋好友,碍于情面或出于信任,借贷时没有出具任何书面字据。一旦借款人否认借款事实,出借人很难举证证明,尤其是小额现金借贷。因此,建议出借人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借贷协议,载明借贷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种类、币种、数额、时间、期限、用途、利率、还款方式、保证人和违约责任等条款,签字画押,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存。

三、利率应合法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因此,对于未约定利率的,视为无偿借贷,在借款期限内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但是,借款期限届满后,债务人逾期不偿还的,可从逾期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支付利息。

 

四、保留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在借贷时不仅要签订书面协议,同时保留一份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同借款合同一并保存。在现实中,大量存在部分出借人虽有借条,但是没有当事人身份证号码或者有身份证号码,但是没有身份证复印件,这样出现纠纷时,无法及时提起诉讼。,有利于及时采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利。

借款人已婚的,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配偶的身份信息、结婚证复印件等。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保留对方配偶信息可以避免无法查询借款人配偶信息或者婚姻状况,无法及时将借款人配偶作为共同被告而将财产转移。

五、采用转账、汇款形式付款

民间借贷是实践合同。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民间借贷中存在大量现金借贷情形。而现金借贷时出借人没有要求借款人签署收款收据,一旦借款人反悔称只写了借条实际上没有收到款项时,作为出借人很难证明已经实际支付款项。因此,在借贷中尽量采用转账支付尤其是大金额借贷。转账、汇款支付账号必须是借款人自己名字开立的账户或者合同中注明的收款账户。实践中,部分当事人因双方是亲戚朋友关系,对于借款人情况有所了解也有一定信任基础,往往听信借款人要求将款项汇至第三人开立的账户,一旦出现纠纷,借款人拒绝承认收到款项,也给债权人造成损失。

 

六、注意考察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

对于普通民间借贷,出借人对于金额较大的借贷要了解借款人的固定资产、经济收入等情况,判断其是否具备偿还能力;其次要看借款人信誉程度,如果借款人曾有过“有借无还”的不良信用“纪录”,就需要慎重考虑或者要求对方提供一定担保。在借贷初期对对方进行一定了解,尤其是对方财产状况,比如房产、土地、车辆等。即使不需要对方担保,但是也要清楚了解对方房产地址、车辆车牌号等情况。

 

七、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对于数额较大或存有风险的借款,应履行担保和抵押手续,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第三人为其担保,或要求借款人以土地机动车、房产等个人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者股票、债券、知识产权等进行质押。对于房产、土地、车辆、航空器等财产的抵押,还应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这样,借款人一旦出现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可以向保证人追索借款或以抵押物、质物优先受偿或折价抵债。

 

八、及时催收到期借款

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根据新的《民法总则》诉讼时效为借款期限届满后3年,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最长权利保护期限为20年,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偿还,但是,一旦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还后,诉讼时效从要求债务人偿还之日起3年。对于普通借贷,一定要注意保障诉讼时效的有效期,尤其要注意协议未约定还款期限而实际要求债务人偿还的情形,如果是口头要求的,债务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则仍适用最长权利保护期限。但实践中,很多借款协议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但债权人通过手机短信、邮件、微信等对债务人进行催收,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对于无法送达催收通知的情况,借款人可以在协议中约定送达地址、邮箱地址等并约定向该地址邮寄送达或者通过邮箱送达催收通知无论借款人是否收到均视为送达并保留好邮寄单据和发送邮件和催收通知原件。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无法正常送达的,可以通过在省级有影响力的报纸上进行公告送达。并且切记在诉讼时效期限内进行不断催收并保留好相关报纸等证据原件。另外,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如果在借款期间发现债务人有丧失信誉、明确表示不再偿还、转移财产等侵害债权行为的,借款人也可以要求提前偿还。但是,对于借款人的以上行为很难证明。因此,借款人可以在协议中约定可以要求提前偿还的情形。

 

九、

,尤其对于借款人与出借人不在同一城市的,为了避免诉累,借款人可以在协议中约定由借款人住所地或者合同签订地、履行地进行管辖。

十、谨防“非法集资”式的民间借贷

一些个体企业或业主利用人们贪图高利的心理,抛出高利息诱饵,在同地域或熟悉人之间进行地下非法集资。这类集资经营者不是挥霍过度、无力偿还,就是金蝉脱壳、卷款而逃,使债权人血本无归。这种民间借贷风险最大,大家在进行投资时应当谨慎处理,务为了贪图小利造成重大损失。

 

律师提醒,在进行民间借贷时要注意保留好证据并对债务人进行一定了解,防止将来纠纷发生或没有证据证明或无法发现债务人财产导致损失。对于部分高利要谨慎处理,尤其对部分经济条件不太宽裕的家庭,进行借贷投资时要冷静处理。

 

(实习律师 乔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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