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 2018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细则汇总

2023-05-10 14:56:27


2018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项目

申报指南

1-2018年度产业前瞻性与共性关键技术(工业)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聚焦人工智能战略新材料未来网络与通信等产业技术前沿领域围绕集成电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高新产业领域和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产业

根据项目技术水平、承担单位基础与能力、研发投入强度、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择优给予不超过50万元研发资助资金,立项当年首次拨付比例不超过资助总额的60%,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剩余经费。 

2-2018年度产业前瞻性与共性关键技术(生物医药)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新药项目:指南代码S301。每个项目市级资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创新医疗器械项目:指南代码S302。每个项目市级资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项目:指南代码S303。每个项目市级资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3-2018年度产业前瞻性与共性关键技术(现代农业)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本项目计划以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企业等为主体,重点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关键技术重点产品研究开发新品种新技术和新装备的集成应用创新和示范,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壮大农业科技企业规模,集聚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促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

农业技术研发与示范项目按新增投入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资助。立项当年首次拨付比例不超过总资助额的60%,通过中期检查后再拨付剩余经费。

农村科技服务重点在全市经济林果、花卉苗木、设施蔬菜、特色水产等领域,按新增投入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资金。立项当年首次拨付比例不超过总资助额的60%,通过中期检查后再拨付剩余经费。

4-2018年度无锡市技术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本计划主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优先发展方向和技术发展趋势,在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生物与食品工程五大领域,重点支持我市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省级以上科技产业园、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及高校院所建立的具有企业孵化功能的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载体内的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优先支持江苏省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经评审立项后,每个项目给予不高于20万元的资金资助

5-2018年度无锡市国际研发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发达国家合作支持重点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物联网、5G通信、云计算及大数据等)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

“”沿线国家(地区)合作支持重点领域现代农业能源环保信息通信先进制造生物医药

国际研发合作项目,经评审后,按国际研发合作中实际所发生费用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资助,立项当年首次拨付比例不超过总资助额的60%,通过中期检查后再拨付剩余经费 。

6-2018年度无锡市国际科技合作载体新建和提升、国际科技成果转移化(承接载体、承接企业)以及境外研发机构建立项目申报指南

支持在锡新建国际技术转移专业机构为无锡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提供服务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后补助奖励

支持国际科技合作载体提升服务能力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或按照市级合作协议金额给予资金支持

支持国际科技合作载体为我市企业转移转化国外科技成果提供服务按照备案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5%给予资金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最高10万元

支持我市企业承接国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按照备案且已交易的技术开发或转让合同交易额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

支持本地企业在境外建立研发机构,对并购、新设立或合资共建境外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资金资助

7-2018年度无锡市科技保险、专利保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保险支持险种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出口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投资损失保险、高管人员安康险、高管人生意外险等由中国保监会和科技部批准的其它科技保险险种。按企业购买科技保险实际支出保费的50%、最高不超过30万元进行资助

企业购买的专利保险(指南代码为X200)。按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50%、最高不超过30万元进行资助

8-2018年度无锡市知识产权战略示范企业(知识产权强企、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重点支持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的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经评审后,列入计划的项目市级扶持资金,知识产权强企项目不超过30万元,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项目不超过50万元,企业知识产权贯标项目对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不超过5万元

9-2018年度无锡市技术产权交易机构建设运营资助申报指南

重点支持以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为主要工作、具有较强科技供给与转移扩散能力、在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地区、行业技术转移机构。   

按省级、市级机构分类支持。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认定成为省级分中心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经市技术市场办公室认定为市级技术市场交易机构的,给予最高30万元的资助。以上每个项目连续资助不超过3次

10-2018年度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资助(农业)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在无锡市区(不含江阴市、宜兴市)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在2016年、2017年申报省级或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批复并正式成立,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不超过已投入研发及服务经费支出的50%,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50万元的后补助资助

11-2018年度无锡市创新能力建设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18年度无锡市创新能力建设资金项目分企业研发机构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资助、科技创业载体建设资助共五个类别。国家、省、市级建设资助市本级不重复奖励,执行最高额度或补足差额

12-2018年度无锡市新型研发机构研发运营资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围绕我市区域、行业创新发展需求,以产业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为核心,从事合同研发、技术转移、衍生孵化等技术服务,完成建设期,具有稳定的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并已良性运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

鼓励已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创新活动,经评审立项的,对其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额度的2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资助。

13-2018年度无锡市星创天地建设资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在无锡市区(不含江阴市、宜兴市)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在2016年、2017年申报省级或国家级星创天地并获正式备案,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不超过已投入研发及服务经费支出的50%,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50万元的后补助资助

14-2018年度无锡市科技成果产业化贷款贴息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在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生物技术和现代农业等领域,经考核和审计后,对贷款期限在1年及以上的科技成果产业化贷款,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按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进行贴息资助在计划实施期内,年度贴息额不超过100万元,累计贴息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每年兑现一次

15-2018年度无锡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在无锡市区(不含江阴市、宜兴市)注册登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该企业应既是贷款合同的借款人,又是所出质专利权的权利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50%,一次性给予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资金资助

16-2018年度无锡市社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针对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节能减排和社会管理等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本计划分为社会发展科技示范、医疗与公众健康技术创新共两个类别。

其中,社会发展科技示范类项目为分年度拨款,每个项目市级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占项目新增总投入的比例不超过20%,立项当年首次拨付比例不超过总资助额的60%,通过中期检查后再拨付剩余经费医疗与公众健康技术创新项目为一次性拨款,每个项目市级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2018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

17-2018年度无锡市产学研合作研发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在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生物技术和现代农业等领域,联合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

经专家评审后立项,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1年或2年期合同实施。申报单位经审计并通过验收后按申报单位前期(截止申报时间前2个年度内)实际支付的产学研合作费用的30%给予后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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