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桃江县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借款学生必须有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1.;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5.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6.经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认定,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
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若为本专科学生,申请贷款额度应在上限8000元以内,原则上按照学费与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贷款为1000到8000之间的100的整数倍;
若为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应在上限12000元以内,原则上按照学费与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贷款为1000到12000之间的100的整数倍。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
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三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生源地助学贷款到期日为贷款最后一年的9月20日。
生源地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
首次贷款学生需要准备的材料:
网上填报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1份。
※注:1、学生本人签名;
2、申请表需村(居)委会负责人签名,并留联系电话、加盖村(居)委会公章。
1、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的户口薄复印件各1份;
3、录取通知书(非大一和研一应为学生证)复印件1份。
※注:(以上证件均须带原件前来核实)
续贷学生需要准备的材料:
网上系统填报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1份。
※注:1、申请表无需加盖村(居)委会公章;
2、申请表必须学生本人签字。
1、前来办理贷款业务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带原件审核)。
2、学生本人办理可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借款学生持盖章后的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根据受理证明,进行电子合同回执录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截止时间统一为10月10日。10月10日后高校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支付宝须借款学生进行实名认证。借款学生在支付宝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与个人支付宝账户绑定。支付宝将在国家开发银行统一规划的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银行账户,同时通过短信、邮件通知借款学生。
①贷款申请,②资格审查,③办理贷款手续并签署合同。
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年一贷,一年一次申请,一年一次合同签定。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即http://www.csls.cdb.com.cn ;
进入下页点击“注册”(注意:注册所填的所有信息必须是真实的);
进入下页选择“桃江县资助中心”,再准确填写就学信息,然后点击“下一步”;
进入下页填写本人通讯信息(在高校用的)与联系人信息,后点击“提交”;
个人账户信息统一选择支付宝(湖南),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再点击“返回”;
续贷:
学生凭身份证号码和以前设置的系统登陆密码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贷款申请—新增—续贷声明中必须填“保证按时还款”—完善信息—保存—点击选定当年度的申请表—导出申请表—打印一份申请表。
首贷:到借款人处的村(居)委会,将1份申请表上的资格审查单位 审查意见栏内加盖公章,村(居)委会负责人签名,并留村(居)委会负责人通讯电话。
续贷: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进行贷款申请,导出1份申请表,借款人务必在申请表上签名。
首贷: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一同来桃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一是提供申请材料:
①加盖村(居)委会的申请表1份
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和原件
③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和原件
④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户口薄复印件各1份和原件
二是县资助中心审核材料
三是县资助中心打印合同,并签署合同
四是县资助中心签发《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
续贷: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可一方来县资助中心办理
一是提交申请材料:
①学生本人签名的申请表1份
②前来办理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原件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和原件
二是县资助中心审核材料
三是县资助中心打印合同并签署合同
四县资助中心是签发《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
1、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办理时间为:7月20日—9月10日。
2、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照休。
3、首贷学生申请表的登录、填报、导入,若有困难可到原高中毕业学校的专门窗口由专人指导完成。
联系电话:0737-8812867
地址:桃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桃江县教育局后栋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