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 | 手把手教你如何办理西安个人住房“商转公”!

2023-05-10 14:56:27

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结合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了西安个人住房“商转公”贷款操作规程,4月10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商转公”贷款对象


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

申请“商转公”贷款应具备条件

1、申请人在办理原商贷时,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且原商业贷款可以提前结清;

2、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申请人应为原商贷房屋买受人(仅限夫妻)其中之一。原商贷房屋买受人为父母子女或联名购买的,“商转公”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4、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5、申请人及配偶信用良好,征信系统内无连续3期(含)或累计6期(含)以上逾期记录,且原商贷还款状态正常无逾期;

6、所购住房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且该房屋已办理房屋权属证书;

7、原商贷借款人已离异,,原商贷借款人或配偶均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

8、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9、“商转公”贷款银行应为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之一;

10、申请人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商转公”贷款担保;

11、法律、法规、规章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商转公”贷款额度

“商转公”贷款的申请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0%,且不高于原商贷剩余本金部分(以万元为单位取整),同时不得高于借款人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

“商转公”贷款利率

“商转公”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贷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含)的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商转公”贷款期限

“商转公”贷款期限与原商贷已还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30年。最终贷款期限以公积金中心审核批准的《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期限为准。

“商转公”贷款申请资料

受委托银行应按公积金中心的政策规定,负责“商转公”贷款的咨询服务,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准确完整的填写《个人住房“商转公”贷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4、申请人及配偶征信报告;

5、申请人及配偶印章;

6、《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7、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还款计划及还款明细;

8、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商转公”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

借款人准确完整的填写《个人住房“商转公”贷款申请表》,提供申请资料。

2、贷前调查

受委托银行审核借款人“商转公”贷款资格,根据原商贷借款合同、还款计划测算“商转公”贷款额度、期限。符合条件后扫描录入相关资料并提交公积金审贷系统。

3、贷款面签

对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由受委托银行经办人员指导借款人及配偶,签署“商转公”贷款相关资料。

4、贷款审批

“商转公”贷款资料齐全后,公积金中心按照“商转公”贷款审批流程逐级审批。

5、结清原商贷

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自筹资金偿还原商业贷款。借款人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前往原商贷银行偿还原商贷剩余本息,结清原商贷。

6、注销原商贷

借款人凭原商贷银行结清证明等资料办理原商贷注销手续。

7、抵押登记

借款人将房屋所有权证递交至担保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8、银行放款

受委托银行收到《担保办结通知书》后,发放“商转公”贷款至指定账户,通知借款人领取《借款合同》,签订“商转公”贷款还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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