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佘女士接到一个电话(0871-4314939),电话那头的“工作人员”告诉佘女士,她们公司推出一种消费卡,办理成功后,可以有30万额度,并且这张卡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零首付购买车辆。听到这样的消息后,佘女士动了心。
为博取佘女士的信任,“工作人员”让佘女士将自己添加为微信好友,之后,“工作人员”便将自己的工号牌和身份证照片通过微信发给了佘女士。佘女士反复查看后,认为这些证件都是“真的”,便相信了“工作人员”的身份。随后佘女士便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将申请办理消费卡的合同打印、填写好,拍照后发给了“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答应佘女士会帮助她向公司申请办理“消费卡”。并告诉佘女士,办理这张消费卡需要支付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的制卡费。已经相信“工作人员”的佘女士把制卡费通过微信发给了“工作人员”。在“工作人员”收到制卡费后,又告诉佘女士,消费卡会在一周之内办好,办好后佘女士还需要再缴纳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手续费才能拿到消费卡。佘女士马上就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便要求“工作人员”消费卡不办了,让“工作人员”把钱退给她。但“工作人员”却表示,制卡费已经交给公司,不能退了。佘女士选择了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