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宿迁出台创业贷款新政 四个方面有所突破

2023-05-10 14:56:27

昨日,从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市区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中的重要作用,、财政局、人社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宿迁市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内容包括贷款对象、条件和用途,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贷款和贴息经办程序,贷款担保和管理等方面。

  据了解,去年全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亿元,财政贴息400万元,帮助近2000名创业者成功创业,直接带动就业超过10000人。

  较原创业担保贷款办法,新政策有四个方面突破:

贷款对象进一步拓展。由原来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中专(技)毕业生、高校毕业生、进城创业的被征地农民、城乡妇女、刑释解教人员等创业人员,拓展到在宿迁创业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

贷款额度进一步提高。将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25万元提高至30万元,贷款期限由最长不超过2年延长至最长不超过3年,从而更好满足创业者日益多元化的创业资金需求。

增加信用贷款条款。对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以及被评为巿级以上创业典型、获得省级以上创业示范基地推荐等信用良好的个人创业者,取消反担保手续。

贷款流程进一步简化。最大限度减少申请人来回奔波之苦,在最初申请环节,将申请者由乡镇(街道)、区、市三级审核推荐,简化为申请者只需向区人社部门申请,报经办银行核款,按月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即可;在申请贴息环节,将由借款人各自分别到人社部门申请,财政部门审核拨款改为由经办银行定期汇总按批次向财政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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