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后无力还款,催债公司天天打电话各种威胁丨315关注

2023-05-10 14:56:27


有时候看见喜欢的东西,但是囊中羞涩,你会选择去借贷吗?消委君提醒,借贷可要看清楚还贷细节,否则很容易陷入不可挽回的境地!


今天我们来关注一下

校园贷、美容贷、现金贷等小额借贷问题!



为买手机办理贷款,利息太高无力还款


滑动查看全文


经济并不宽裕的陈先生为了买最新款的手机,下载了一款现金贷APP,输入身份证号、银行卡等简单信息,就能获得数百元或数千元不等的额度,以及一周或几个月的借款周期。初次尝过小额借贷的便利,像陈先生这类不符合办理信用卡又急等现金周转的人群觉得小额借贷平台方便实用。有时是为一顿饭,有时是为了买个新款手机或游戏装备,超前消费一度让陈先生自我感觉良好。


很多贷款平台宣传的是“日息”、“周息”,大多数的人不会算,借贷前完全没有意识到借贷成本如此之高,后来才发现年利率非常高,甚至达几百倍。陈先生说自己手机收到一条短信,“你有5000元额度未提取,请点击”轻按短信后的链接,就进入到一家现金贷平台,要求获知定位和身份信息,随后要求开放访问手机通讯录的权限,如不开放权限,贷款审批就不会通过。


如果逾期还款,借贷平台要收取1%~10%不等的逾期费。想要提前还款,照样有违约金的扣除。有时手头紧或忘记按时还款,贷款公司除了向贷款人催收外,还会用改号软件以不同电话号码骚扰或威胁联系人名单里的所有人。陈先生感叹道:“这个现金贷就是个高利贷,我就是没能抗住无抵押现金贷款一秒到账的诱惑,付出了高额的代价。


爱美心切,糊里糊涂办下贷款


滑动查看全文


张小姐去某医院探视朋友,其间被美容咨询医生游说做丰胸手术。当她表示没钱做不起手术时,咨询医生称没有关系,介绍手机办理网络分期,钱可以慢慢还,并很热心地问其带没带身份证。见其有身份证,咨询医生很熟练地拿起张小姐的手机,十分钟内就以其名义在网上办理好贷款31880元的手续,还给她脸上注射了4针玻尿酸。最终连贷款公司是哪一家,利息是多少,分几期还款等信息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张小姐就稀里糊涂借了钱。


回家后,张小姐觉得不对劲,再联系医生说不想做手术了。医生回复:合同签了,贷款的钱已经到了医院账上不能退,如果不做丰胸手术可以换其它的美容项目。


十天后,张小姐再去医院协商,医院查询系统后告知:如解除合同其需要支付贷款公司分期贷款利息、违约金3156元及四针玻尿酸费用3880元,合计7036元。张小姐不愿意,觉得没拿过贷款这笔钱,想不予理会。可没几天贷款公司的催账电话及短信如同雪片一样打到或发给其和家人。接到这些带有恐吓、威胁或侮辱人的电话,张小姐觉得心情压抑,睡不着觉,吓得电话都不敢接。


贷款后无力还款,遭遇暴力催收


滑动查看全文


退休工人杨阿姨反映,儿子瞒着家人通过手机在某校园分期贷款平台上借了几千元消费。因无能力偿还,债务逾期未还,催债公司的人天天打电话各种威胁带问候全家,称“不还钱就要把人抓走等等


其儿子因压力大出走,不肯回家见父母。杨阿姨无奈下拿出养老金几万元帮助儿子清偿债务。本以为此事就此解决,可近日又有新的催债公司上门催收,其才得知儿子通过其它现金贷平台借了更多的债务,借债利上加利,已达到十几万,欠债已经变成了一个无底洞。杨阿姨不明白,为何儿子没有工作,无偿还能力,这些公司还一再借钱给他,且这些借款利息及逾期罚息比本金高出多倍。


杨阿姨绝望称:催债公司天天电话、短信漫骂,不时还会上门催收,邻居们投来异样眼光指指点点,债务像滚雪球一样永远都无法还清,老伴气病倒,儿子避债有家不回,家全给毁了!


法律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那么,我们如何防止在借贷上被套路?



1、选择正规渠道、正规平台;


2、不要被各种好处蒙蔽双眼,多考虑,多问身边的朋友;


3、实事求是,如实按照借贷金额和利息等约定的规则签订协议或者借条;


4、有条件的可以请律师帮组审核,或者公证;


5、不要贪小便宜。


猜你想看


❖ 7月1日前取消流量“漫游”费,这些人将受益!丨315关注

❖ 不用扎堆处理违章!交警澄清:9月1日前政策不变!丨关注


P.S.!


佛山消委会微信项目编辑部

编辑丨黄银华

来源丨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等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上海小额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