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0 14:56:27
为确保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控制风险,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二次全体会议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作如下调整:
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两成提高至三成;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三成提高至五成。
此规定从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