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之间的借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2023-05-10 14:56:27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因此,贷款人不支付借款的,借款人不得主张违约责任;符合构成要件的,可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可有偿,可无偿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既可为有偿,也可以为无偿。


       (1)约定利息的,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部分无效;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无论借款合同是否约定了利息,自迟延之日起,借款人都应当支付“逾期利息”(本质上系法定违约金!)。


自然人之间借款

合同适用借款合同的一般规则

(1)还款期限

 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又不能协商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2)支付利息的期限

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又不能协商确定的,借款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3)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4)借款人的法定解除权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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