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一借一还,8大问题|超强解析

2023-05-10 14:56:27


作者/杨文战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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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法律上称为“民间借贷”,就是一借一还两个程序,但这一借一还之间还是经常出问题的。本文将根据律师接触到的民间借贷案件中多发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提示。

所谓“民间借贷”,,是指发生在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抵押借款、票据融资、有价证券融资行为和许以高额利息的集资行为。其最明显特征是其融资行为发生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这里所说的“国家法定金融机构”,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小额贷款公司”应该属于“民间借贷”范畴。

民间借贷的存在由来已久。前些年主要是在农村,表现为互助性质的相互借贷和高利贷性质的相互借贷。前者主要用于解决日常紧急性的需要,后者主要满足生产周转及诸如购买股票、期货等“风险投资”的资金需求。

近些年,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私营和个体经济等多种经济成分发展迅猛,在客观上为民间融资的日趋活跃提供了可能,也促使民间融资进一步拓展,呈现出新的特点。

具体到“民间借贷”的需求主体,大致可分为两类:

一是自然人,以小额民间借贷为主,用于婚丧嫁娶和购买生活资料,额度小,少则几百、几千元,多则三至五万元,利率较低,期限短,多集中在经济落后的农村牧区。

一是中小企业法人,以大额民间借贷为主。用于工业、商贸较发达地区的生产投资、经营性等工商活动。以前民间借贷主要是农户之间、亲朋好友之间应付一时之急,而现在的民间借贷则主要是中小个体私营企业融资所需。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些地区有部分中小型工商企业,因流动资金不足而通过民间借贷方式获取资金。

1、借条的内容应该包括什么?
借条至少应具备以下基本内容:借款人、出借人姓名信息、借款额、借款人签名、签署日期。具备以上内容,就可以认定双方主体关系、借款数额这些民间借贷关系的最主要的法律关系了。
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在借条中标注“利息标准、借款期限、担保方式、借款用途、逾期归还的利息标准、借款人身份证号”等其它相关内容。没有这些内容并不影响借条的效力,但可能影响双方的权利。
要注意的是借款时最好核实借款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如果借据上的名字有误,在诉讼时是很麻烦的事情,而确实有双方认识很长时间,但不知道对方日常使用的名字并非户籍信息上的名字的情况。
借条范例:
借条
今借款人张三向出借人李四借到人民币(大写)五万元整,(小写)50000元整,利息标准为年息10%。借款期限为一年,即2016年6月30日归还本金及利息。
上述款项已收到,特立此据!

借款人:张三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日期:2015年7月1日   
2、借条应该手写还是打印,应该由哪一方写?
从法律上讲,借条手写或打印都可以,但考虑到实践中有只有借款人签字的打印借条,借款人声称是在空白纸上签字,被他人事后打印的争议,所以,最好还是手写借据。
借条应该由哪一方写?
这一点法律上也没有限制,理论上谁写都可以,借款人签字是其本人签字即可。但是,考虑到借条是由出借人持有保存的,如果是出借人写借条,事后再利用借条上的空白内容或间隙在借条上增加一些文字,可能很难辨别是否事后增加的。所以,借条由借款人书写为宜。
出借人最好要求借款人当场书写借据,且由出借方提供纸笔
为什么会提这个建议呢?因为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借款人带“魔术笔”书写借条,笔迹写出时正常,过一两天就只剩下一张白纸了!还有借款人带写好的借条来,事后发现借条上签字不是借款人本人签字的!!!
3、借条中未约定利息可以主张利息吗?
依据《合同法》211条的规定,如果借条中未约定利息,也无其他证据证明双方有约定利息,那么出借人主张利息,。所以,有利息就应该在借据中明确约定标准。
当然,未约定利息的借款,如果到期后,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对于逾期之后时间,出借可主张借款人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这实际上属于违约赔偿范畴了。
4、未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什么时候才能要求还款?
在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有些出借人想索要借款时会觉得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要。其实对无息借款而言,未约定还款期限对出借人是有利的。
按《合同法》206条的规定,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还款方可以随时还款,出借方也可以随时要求还款,但应给对方适当的时间准备。
5、没有书面借条怎么办?
熟悉的亲朋好友之间借钱,很多时候不好意思要求打借条,有些是异地借款,通过银行转账,一方面是打借条不方便,另一方面也觉得有转账凭证可以证实借款关系。这里律师要提示您,这样做是有风险的。
先说有银行转账凭证,转账凭证从法律角度看,能证明钱由张三支付给李四,但是不能证明这笔钱的用途,是借款、还款、货款、赠与还是什么其他性质?
,对方不认可,然后被驳回起诉的案子常有发生。当然,这种情况,有的被驳回后按不当得利起诉,另一方对收到款项无合理解释,还是有机会收回款项的。但总归是麻烦。
如果借款是现金交付,既无书面借条,也无转账凭证,要钱时借款人又不承认,那么我只能说您这是花钱买教训,别怪法律不帮你!
如何补救?
发生上述情况时,在借款人还没有死不承认借款关系时,可以通过录音等方式取证,作为佐证有时还是能起到一定作用的。当然,风险依然存在!
6、民间借贷的合法利率标准是多少?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分几下几个层次:

1:年利率在24%以内,绝对受法律保护;
2:对超过24%但低于36%的部分,,只支持24%已内的。但如果这部分利息是已支付的,债务人要求返还,也不支持;
3:超过36%利息部分无效。借款人可以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
7、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这个大家应该都知道,但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有无中断重新起算的情况很多人就不明白了。
很多人认为诉讼时效是从落款的借款日期起算,这个理解是错误的。
如果有约定还款期限,时效是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开始起算。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时效是从出借人第一次开始索要借款后起算。
另外,在2年时效期内,如果出借人有催要行为或借款人有还款行为,都会引起时效中断,从催要或还款后重新计算2两年时效。
但是,实践比法律条文要复杂,实践中如果出借人主张有催要或还款行为引起时效中断重新起算,而借款人否认有中断因素的,出借人负有举证责任,而很多催要都是以口头方式进行的,往往无法举证!
所以,律师建议出借人在不考虑中断因素的情况下,如果时效已接近两年,要么及时起诉,要么要求借款人出据书面承诺书或重新打欠条,以保证不超过时效。
8、还款或部分还款后,原借条怎么处理?
如果借款人一次性还清所有款项,通常的做法是出借人归还借据,或者当面销毁借据。此时借款人应该仔细核实归还或销毁的借据是否确实是当初自己书写、签字的借据原件。曾经发生过出借人归还或销毁的借据并非当初真实借据,而借款人未注意,事后出借人凭原真实借据再次要求还款的情况!
有时也会碰到还款时出借人声称借条一时找不到或不在身边的情况。这时借款人要警惕,要么暂时不归还欠款。要么要求要求出借人出具书面说明,明确收到归还的借款数额,并明确之前的借据作废,在此日期之前双方无其他借款存在,且该书面说明要妥善保存。
如果是部分归还借款,要么由出借人出具收条标明还款数额及欠款数额;要么要求出借人提供原借条,由借款人在上标注还款数额、日期等情况;要么更换新的借据,但一定要收回原借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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