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关于变更住房公积金贷款“逐月还贷”扣款顺序的通知

2023-05-18 23:00:13

关于变更住房公积金贷款逐月还贷

扣款顺序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与公积金中心接口标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升级后能让缴存职工更加充分地利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


 一、自2017年12月20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逐月还贷扣款顺序变更如下:

      1、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当月应还款贷款本息的,自动扣划其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当月贷款本息;


      2、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当月应还款贷款本息的,先自动扣划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部分从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扣划;


      3、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小于当月应还款贷款本息的,先自动扣划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部分从借款人约定的银行还款账户扣划。


二、系统升级后,如果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增加,需要提高逐月还贷金额的,系统会自动按照月还款额顺序扣划,本人无需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申请变更。


      由此给缴存职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就近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前台咨询或拨打12329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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