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贷款买房被拒贷 首付退不了房财两空...

2023-05-10 14:56:27

2018年1月,小李购买了南岸区天盈首原的一套商品房,总价是116万,首付三成,剩下的81万则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支付。按照置业顾问的要求,小李向银行提供了收入证明、社保流水、征信报告等资料。

银行是否放款,要看贷款人的还款能力,因此,收入证明显得十分重要。当时,楼盘的置业顾问对小李说,小李的收入证明金额偏低,担心过不了银行的贷款审核,于是,置业顾问就把另一名客户多出来的一张收入证明交给了小李,并把小李的每月收入金额提高到9600元。

原本想的是,有了更高金额的收入证明,银行放款会容易些,谁料,银行在审查资料时发现,这份收入证明上的公司电话是假的,打过去压根就不是这家公司。由于涉嫌提供虚假资料,小李被银行直接拒贷了。如今,对小李来说,银行的贷款拿不到,凑不到这么多钱来支付剩下的房款,而找到售房部要求退还之前的首付款和其他款项,一共将近四十万元,对方却不退。

记者电话联系了当时协助小李办理银行贷款的置业顾问,对方解释说,伪造收入证明,小李是知情的,也是征得他的同意。如今银行拒贷,是因为小李自身的原因造成的。而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小李贷款拿不到肯定属于违约,因此,小李所交的首付款无法退还。

随后,第1眼记者和小李一起来到售房部,这里的工作人员表示,与小李接洽的这名置业顾问今天不在,他们也不清楚小李的遭遇,但会把情况向上级反映,下一步也会积极协商解决此事。

银行业内人士提醒购房者,由于能否放款存在一定的未知数,所以,购房者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上对于按揭贷款的约定事项,特别是对违约责任的约定。

对于小李这种情况,律师建议,在被银行拒贷的过程中,售房人员协助小李伪造收入证明,后被银行发现,虽然小李对此知情并且默认,但售房人员存在主观过错,,要求解除合同,退还首付款。

来源:重庆地方新闻

责任编辑: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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