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划出生死线!九成P2P平台要被清退,倒计时只剩12个月!

2023-05-10 14:56:27

无论中国还是西方P2P的发展都受困于本身行业的限制,,所以P2P未来的作用可能不会再上一个台阶,而仅仅是一种现有金融体系的补充。



来源:香港万得通讯社综合自第一财经、新浪财经、无马金融、财经韬略、北京晨报、P2P在线、环球网等

 

!一系列重磅规定出台,P2P这匹飞奔的野马即将被套上笼头。


8月24日,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评估稿)》。业内人士表示,《办法》总体偏严,对当前的大多数平台有较大影响,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格局和国家金融创新的发展及普惠金融的实施都将造成深远的影响。


根据《办法》,网贷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资金存管机构。而据银监会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6月底,国内正常运营的P2P平台有2349家,完成银行资金存管、,97%的平台面临转型或出局。留给它们的过渡时间只有12个月。


有分析认为,跳出P2P行业本身,,。无论是技术层面还是体制层面,。


自去年底征求意见稿出台以来,为期一年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风暴持续搅动着网贷行业,重拳整治之下已经有多家企业黯然退出。


网贷之家近日发布的《2016年中国P2P网贷行业半年报》显示,2016年上半年共有515家平台退出,其中出现跑路、提现困难、经侦介入等问题的有268家,良性退出的247家。截至2016年6月底,正常运营平台的数量为2349家。


银监会指出,截至6月底中国累计问题平台1778家,约占全国机构总数的43.1%。中国6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借贷余额6213亿元人民币。

 

网贷新规细则大盘点

 

8月24日,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评估稿)》。银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办法细则,要点如下:

 

一、网贷行业将采用备案制管理方式。

 

二、设置负面清单:禁止进行债权转让。P2P不得从事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三、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贷机构及不同网贷机构设有借款上限

 

四、不得将融资项目拆分,不得发售银行理财、券商管理、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五、网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自融,不得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保本保息;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产池。


具体来看: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准入 + 备案制管理

 

根据《办法》,网络借贷(P2P)定义为信息中介,将采用备案制管理方式。,,,具体包括备案管理、规范引导、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等。


《办法》还指出,,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许可证(ICP);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不开的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第一财经报道,截至目前,156家有银行资金存管网贷平台中,只有49家拥有ICP经营许可证,仅占所有平台数量的三分之一。

 

投之家创始人兼CEO黄诗樵解读,暂行办法并未提出牌照制度,,行业的准入门槛不会设置过高,接下来依然会有更多的机构进入这个行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行业的创新。

 

严设借款上限:同一平台每一自然人最多借20万

 

《办法》明确提出,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


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这一项规定经媒体提前披露,引发了市场热议。

 

投之家创始人兼CEO黄诗樵解读,对于自然人借贷的金额限制,无论是车贷、还是房贷、供应链金融等有抵押业务,都太低了。如果严格按这个标准执行,80%以上的抵押类业务要暂停。平台也只能往小额分散的消费金融业务转型,但目前国内的征信体系不完善,甚至可以说没有,在这种信用环境下大规模开展消费金融业务,将生成巨大的不良贷款风险。


根据网贷之家数据,P2P品台“爱投资”最大借款人在平台的借款超过了1.2亿,平台前十大借款人占借款总金额接近五成的比例。


定位:小额、线上

 

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在发布会上表示,明确网络借贷机构是小额分散的经营模式,主要为传统金融机构覆盖不了,或者是满足不好的广大群众的资金需求提供服务。

 

进一步明确了网络借贷机构的经营活动必须在线上经营的要求不得线下推广,即不得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等。


小牛金服执行总裁刘金科表示,,而不是跟银行去竞争,因为网络借贷平台就是作为银行传统金融业的一种有效补充而发展壮大,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有利网CEO吴逸然认为,网贷行业应该坚持“小额分散”的普惠金融发展方向,,这一点逐渐形成了共识。规定个人、企业借贷金额的上限,就是对“小额分散”要求的具体落实。


银行存管要求或逼退九成平台


根据《办法》,网贷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银监会透露,将尽快发布网贷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网贷机构备案以及网贷机构信息披露等配套制度,。


此外,《办法》允许网贷机构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担保或与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同时,网贷机构应充分披露借款人和融资项目信息。


第一财经指出,业内人士颇为灰心。一度寄希望于该要求有所放松,但目前来看这已将成为一道硬门槛。


北京晨报报道,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7月份,已有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恒丰银行等30余家银行宣布与P2P平台签署存管业务。而真正与银行完成资金存管系统对接的平台仅不到50家,占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的2%左右。

 

而据银监会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6月底,国内正常运营的P2P平台有2349家,完成银行资金存管、,97%的平台面临转型或出局。


严禁债权转让,然而并未“一刀切”

 

《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了业务边界:

 

明确禁止P2P进行债权转让,即P2P不得从事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产池;

 

不得从事自融,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保本保息;

 

不得将融资项目拆分,不得发售银行理财、券商管理、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不得从事股权众筹或实物众筹等业务;


投之家创始人兼CEO黄诗樵解读,债权转让是目前平台普遍使用的业务模式,如果被禁止,影响面较大,平台的业务模式需要进行较大调整,短期内对平台运营有较大影响。

 

第一财经指出,《办法》对债权转让设定了范围,但是没有明确把普通的债权转让都封杀。


真融宝董事长吴雅楠表示,,同时每个企业都应坚持自律,对照自省。相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网络借贷平台的信息中介属性更加明确,这一定位将加快借贷平台和理财平台的分化,生产资产和资金理财的专业化分工也将进一步分明。


借款决策权放宽

 

《办法》第二十五条指出,未经出借人授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代出借人行使决策。每一融资项目的出借决策均应当由出借人作出并确认。

 

相比《征求意见稿》,《办法》只要经出借人授权即可替其决策,放款倾向更为明显。


整改过渡期缩减


去年12月的征求意见稿中,过渡期安排规定,整改期不超过18个月。此次《办法》作出了12个月过渡期的安排。


P2P行业将趋弱,还是做大做强?


投之家创始人兼CEO黄诗樵解读,《办法》总的基调是规范发展,鼓励发展合规的企业,打击和取缔非法企业。


对网贷平台而言,《办法》整体显得比较严格,规定得很细很具体,对之前平台常见的一些问题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和约束,。由于行业发展早期没有既定规则,市场上有很多平台涉及到其中的一部分问题,《暂行办法》的出台也给平台的合规治理带来了较大的压力,有些平台需要调整业务模式,甚至需要关停。网贷行业经历了多年快速发展,终于在近期被戴上了紧箍咒,开始步入规范和稳定发展的周期。


自媒体财经韬略指出,P2P未来的作用可能并不会再上一个台阶。P2P作为一种创新性的借贷工具,其从西方被创造出来的初衷是希望借助于互联网打破目前死气沉沉、效率低下、时常不公平的以银行为主的借贷体系。理想状态下,P2P除了对于小微企业和个人是一种有利借贷的工具外,它更有可能成为类似于滴滴打车、airbnb等颠覆传统金融体系的一种模式,或者起码能够让银行借贷变得更为开放,更为普世。不过,目前来看,无论中国还是西方P2P的发展都受困于本身行业的限制,,所以P2P未来的作用可能不会再上一个台阶,而仅仅是一种现有金融体系的补充。


,除了化解金融风险,规范P2P行业本身之外,还会一些其他的衍生作用。

 

就P2P行业本身来说:


加速P2P行业的洗牌,加速行业内部的淘汰和并购重组,未来剩下的可能会是一些背景和实力比较强大的平台企业。



 2016年P2P平台数量变化

 

那就是民退国进。这一点其实不难理解,因为实力强大,,而民企的数量相对还是比较有限。


各背景网贷平台数量

 

从这张背景统计图表也能看到,国资系、银行系、上市公司、包括风投中大多数还是以国家资金为主。


就银行来说:


跳出P2P行业本身,,。无论是技术层面还是体制层面,。


就整体的信贷体系来说:

 

就我国的整体信贷环境来说,我们上面已经提到过,P2P贷款进一步散弹化能够避免风险集中(比如一些房地产项目的融资),防止对我国整体的金融信贷体系产生更大的影响。

 

同时如果新的政策落实,P2P几乎就被完全限制在小微贷款中,这在一定程度会使我国的信贷体系分工更加明确。(政策性银行、国有大行对接政府或企业的大型项目;商业银行对接一般性的大中企业;城市或地区银行对接中小企业;P2P更加侧重小微企业)

 

新规对哪些平台影响最大?还有哪些比较靠谱?


自媒体无马金融指出,,有两类平台将直接并严重地受到个人20万、法人100万借款上限的影响。


一类是大单模式的平台。这类主要以企业贷款为资产标的,数据上往往体现为,“前10大借款人待还占比”数值很大,往往超过5%、10%甚至更多。从数量上看,这类平台是受影响平台中的主体。


一类是人均借款均值较大的平台,有不少借款金额超出20万。比如房屋抵押贷、车辆抵押贷等。


无马金融整理了受新规影响不同程度的平台名单,比较明了地展示了哪些合规风险大需要警惕,哪些比较健康可以放心。


统计使用的“分散度”这个指标,用人均借款均值来表示。可以比较直观地衡量上述两类受台跟限额新规的影响程度。(以下图表数据均来源于“贷罗盘”,时间截至8月22日)


这些平台你可以宽心一些


在综合评级最高的前100家网贷平台中,目前真正在分散度方面做得比较好的,只有下面9家:



注:表格中分散度排名为贷罗盘上全部480家有数据平台中的位次


下面这23家平台表现正常,分散度指标在行业平均值上下不远,在分散性方面总体安全。




需要提醒下,分散度只是一个参考指标,这个名单中有些平台在大单、黄牛方面问题还是比较大的,,需要小心。


这些平台要小心了


按照筛选的数据,下面这41家平台,分散度表现“极弱”,值得投资人特别关注和警惕!



延伸阅读:解析中国特色的P2P十大运营模式!

 

这篇文章分析了中国风行的几种P2P模式,写就的时间已经不确定,作者也没有办法找到了,但是文章很经典。引用时有删减。


国内的P2P网贷在原有平台中介的基础上,发展创新,不仅产生了线下模式、抵押模式、风险备用金等模式,还创新出如票据理财、供应链金融、股票配资等模式。


一、纯线上的网络借贷


纯线上的模式运作,P2P网贷平台本身不参与借款,只是实施信息匹配、工具支持和服务等功能。民间借贷搬到互联网上来运营的模式,是P2P网贷平台最原始的运作模式。这一模式的“鼻祖”是美国的Lendingclub。

 

P2P网贷平台只充当“牵线人”,披露信息,不担保。目前国内这种模式的平台已经很少。因为不提供资金担保,极其容易出现逾期、提现困难等问题,很难让投资者接受。

 

二、线上+线下——中国本土化模型

 

目前大多数中国P2P网贷公司正在与LendingClub模式渐行渐远,转向为线上+线下结合、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或资金兜底保障的模式:线上完成筹资部分,在线下设立门店、与小贷公司合作或成立营销团队去寻找需要借款的用户并进行实地考察,在创新信用审核方式的同时有效开发借款人。


三、担保公司担保模式


在2014年,,。,。P2P网贷公司去自身担保后,目前担保主要有四种,一是引入第三方担保,二是风险准备金担保,三是抵押担保,四是引入保险公司。


引入的第三方担保主要是担保公司担保,比如陆金所。


四、风险准备金担保


风险准备金模式,指的是P2P网贷平台建立一个资金账户,当借贷出现逾期或违约时,网贷平台会用资金账户里的资金来归还投资人的资金,以此来保护投资人利益。


但是这种模式的问题在于,一些P2P网贷平台资金与风险准备金没有实现根本上的分离,风险准备金极有可能被挪用,形同虚设。还有另外一个问题是,风险保障金的提取比例较小,不足以弥补P2P网贷投资人的亏损风险。


五、抵押担保模式


抵押担保模式指的是借款人以房产、汽车等作为抵押来借款,如果发生逾期或者坏账时,P2P网贷平台和投资者有权处理抵押物来收回资金。从坏账数据上来看,抵押担保模式在P2P网贷行业坏账率是最低的。


六、保险公司担保模式


P2P与保险合作的方式大致有四种:一是平台为投资者购买一个基于个人账户资金安全的保障保险,保障资金安全;二是基于平台的道德等购买保险产品;三是为担保标中的抵押物购买相关财产险;四是为信用标的购买信用保证保险。


在保险担保风控模式中,同样存在如同融资性担保的问题——担保费率。根据投资项目的不同,保险公司介入后,对于平台投资收益的影响将在1%—8%不等。

 

七、P2P+票据理财合作

 

不仅一些票据服务公司在打造在线票据理财平台,京东、苏宁、新浪、360、国美在线等互联网巨头以及招行、民生等银行机构也先后开始此类业务。


票据理财的问题在于,票据的真实性、安全性。虚假票据、克隆票、延迟支付均是互联网票据理财“疑难杂症”。


八、P2P+供应链金融合作


P2P+供应链金融模式,本质是将产业链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在核心企业的信用提升下,获得P2P网贷平台更多的金融服务。P2P网贷平台围绕供应链核心企业,参与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资金流和物流,把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转化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通过获取各类信息和数据,将风险控制到最低。


九、P2L(P2P+融资租赁合作)


快速增长的金融租赁有银行等金融机构做背景,主要与P2P网贷公司合作的是内资租赁,尤其非厂商的第三方租赁公司,它们的资金是一大困难,与P2P公司合作的意愿也较强。


首先,P2P网贷平台可以从融资租赁公司那里获得项目。其次,投资者可以获得较高收益,因为企业通过融资租赁获得资金的成本较高。第三,帮助了一些中小企业融资,同时盘活存量资产。


十、P2P+股票配资


嫁接在P2P网贷平台上在2014年下半年出现。这是一个时机,因为2014年下半年股市好转,A股一扫熊市的阴霾,全年以52.87%的涨幅冠绝全球,P2P网贷平台因为其市场灵活性、创新性,二者的结合再加上这个时机,所以一度发展得如火如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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