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研究】西部欠发达地区涉农贷款质量下迁问题分析及应对建议 ——以甘肃省张掖市为例

2023-05-10 14:56:27


  张掖,甘肃省省辖市。位于甘肃省西北部,河西走廊中段,素有“桑麻之地”、鱼米之乡之美称,盛产小麦、玉米、水稻、油料、瓜果、蔬菜等,是甘肃省商品粮基地。银行业机构近7成贷款投入到涉农领域,涉农贷款增速连续5年超过平均贷款增速,农业生产快速发展,2018年末农业产值占到全市生产总值的25.03%,粮食生产连续七年丰收。但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受外部经济环境影响和内部管理因素制约,张掖市银行业涉农贷款质量下迁压力逐步增大,2017年、2018年前两个月涉农不良贷款更是出现了快速“双升”的势头。在当前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和产业结构性调整的背景下,西北内陆农业地区面临的问题有一定的同质性,涉农金融机构大部分都面临着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短期内继续快速上升的严峻挑战。如何化解存量贷款风险,提高增量资产质量,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是西北内陆欠发达地区涉农金融机构防范化解信贷风险需要研究解决的紧迫课题。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2月末,张掖辖内银行业涉农贷款426.08亿元,占全部贷款的69.19%,其中,不良贷款29.8亿元,同比增加19.29亿元,增幅118.54%,占全部不良贷款的76.84%;涉农关注类贷款也由去年同期的16亿元增长到26.74亿元,按照2017年关注类贷款40%的平均迁徙率,扣除已形成的风险暴露因素,保守估计有10.7亿元新增涉农不良贷款,涉农贷款将是风险集中暴露的焦点之一。

二、原因分析 

  (一)宏观经济下行影响。从宏观层面看,张掖市经济增速长期居于全省中下游,2017年全省综合经济指标排名第9名,工业增长排名全省倒数第2名,加之2017年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降明显,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更加复杂,波及到农业领域。


  (二)农业发展遭遇瓶颈。一是农产品市场持续低迷导致风险累加。2015年下半年以来,农产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制种玉米等主要农产品品种结构性矛盾突出,且总量过剩,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产销价格倒挂,农业收益下降明显。二是农业保险发展滞后,存在覆盖面窄、成本高、推广慢等问题,涉农贷款风险缓释不足。三是部分新型农业主体和涉农企业过度扩展、盲目投资、多头或过度融资、涉足民间借贷、担保圈及担保链风险蔓延等引发的风险暴露增加。数据显示,农林牧渔业不良贷款余额由2016年末的1亿元上升至2017年末的6.4亿元,2018年2月末更是迅速攀升至11.87亿元,说明涉农贷款质量劣变加速。


  (三)银行信贷管理弱化。辖区银行业机构普遍存在绩效考核重发展、轻风控的现象。部分银行业机构为完成考核目标,降低门槛过度授信,“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以贷谋私问题较多。这些都是形成不良贷款的重要诱因。


  (四)信用环境较为严峻。部分乡镇和农村地区信用环境较差,骗取银行贷款投入民间“高利贷”、恶意逃废债务等破坏信用秩序的违法行为抬头,辖内五县一区均出现涉农贷款户举家外迁逃债现象。据对辖内农商银行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末,全市“跑路”农户达到近1200户,占涉贷农户总数的0.82%;2016年、2017年“跑路”农户数环比增速分别为40.5%、82.25%,涉贷金额从2015年末的4213.95万元增长到2017年末的14101.55万元,呈快速上升趋势。

  2017年,银监部门开展大量现场检查,,银行业机构被迫将数据做真做实,致使部分贷款分类下迁。


  (六)依法清收渠道不畅。依法收贷立案难、执行难依然存在。据统计,目前全市银行业机构起诉案件共2480件,涉案金额7.8亿元,其中,已判决执行中案件共1122件,金额3.7亿元,分别占涉诉案件的45.24%、47.52%;已判决未执行案件756件,金额2.3亿元,分别占涉诉案件的30.48%、29.65%;未判决案件602件,金额1.77亿元,分别占涉诉案件的24.27%、22.83%。且已判决案件执行终结比例低,影响了依法清收化解不良贷款效率。

三、对策建议 

  (一)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缓释信贷风险。政府机构要做好对本地农牧业发展的指导和调控,避免种养结构“一窝蜂”现象,防止产品市场大幅波动。银行业机构要积极配合供给侧改革政策,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加大对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企业、龙头企业及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主体的投放力度,在支持服务农业经济的同时实现自身发展,在发展中稀释风险、化解风险。


  (二)完善风险抵补机制,分散信贷风险。建议政府加强对涉农贷款领域的财政补贴力度,进一步缓释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涉农贷款业务的风险。同时,加快农业保险发展,提升保费补贴的扶植力度,搭建实用性强、可行性高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创设“三农”风险补偿基金,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提高风险补偿能力。


  (三)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风险控制。,做好风险评估。银行业机构要严格贷款“三查”制度和问责,客观评估信贷需求,加强贷款使用监督,防止贷款挪用引发的风险。


  (四)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形成防控合力。积极联动地方金融办、、、工商、税务等部门,建立实施恶意逃废债“黑名单”制度,加大对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科学把握不良贷款有关信息的披露范围,及时做好负面舆情监测引导,营造有利于风险防范与化解的良好氛围。


  (五)加快不良贷款处置,注重综合施策。银行业机构要设立专门法律事务机构或配备专职诉讼人员,,加快借款纠纷案件处置;加强与地方政府、、税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核销、打包处置等政策支持;、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完善联合制裁机制,净化金融生态环境。(甘肃张掖银监分局巴年基、牛毅东、马成国)



责编:王玺责审:王汉,编:王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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