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催款电话说你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这是真的吗?

2023-05-10 14:56:27

前几天,李小兵接到银行的催款电话,说是他信用卡“恶意透支”已构成犯罪。李小兵吓出一身冷汗,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触犯了法律。

作为持卡人,首先必须清楚地知道,哪些“信用卡透支未还”行为是违反法律的。刑法中,对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作出了条件性的规定。

并不是所有的信用卡“恶意透支”都会构成犯罪。“恶意透支”是不是构成犯罪,可对照如下规定来判断:

一、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

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可见,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二、“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

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恶意透支”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信用卡透支行为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

司法解释中,,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规定列举了六种情形,比如明知无法偿还而大量透支的不归还;肆意挥霍透支款不归还;透支以后隐匿、改变通讯方式,逃避金融机构的追款等。这些情形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表现。

三、司法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四、有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此,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上述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规定和司法解释有点多,卡友们可收藏起来备查。更为重要的是要知悉这些规定,才能不会的无知中触犯法律。有其他问题,也可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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