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套路,借10万变100万,小心被诈骗!

2023-05-10 14: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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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各种假借"无抵押贷""校园贷""车贷""房贷""裸贷"的网络借贷诈骗方式层出不穷。

为此,各地区也专门针对网络借贷套路出台了各类规定,近期,浙江省高院为加大打击网络借贷套路犯罪,联合高检、"套路贷"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那么,网络借贷到底是怎么一个套路?

被害人范某在傅某等人的居间介绍下,与被告人唐某约谈,双方谈妥借款人民币3万元,后由唐某在附近一家农业银行以资金走账的方式"空放"12万元给范某。


范某当场全部取现,将其中10.5万元交给唐某,实际得款1.5万元,且该款随后被傅某等人以"中介"好处费的形式瓜分,当日范某分文未得。


次日,被告人唐某以范某某借条住址写错为由拒绝发放贷款余额1.5万元,并以借条和银行走账金额向范某索要全部借款12万元。


尔后,被告人唐某在明知12万元借款是"空放"且范某对借款数额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仍将范某转手给被告人应某"平账",由应某采用上述同样的方式,在农业银行"空放"15万元给范某某,并让范写下借条,范当场全部取现,12万元归还唐某,3万元作为利息交应某,范仍然分文未得。


至本案案发,应某多次带多人至范某某家中索要15万元借款未果。

被告人唐某以银行走账方式虚构债务的情况下,又将该债权转让给应某处"平帐",被告人应某亦在明知唐某虚构借款的情况下予以"平帐"后向范某某催讨债务,应认定二名被告人对犯罪金额15万元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犯罪行为。本节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能收回虚构的"空放"钱款,系诈骗罪犯罪未遂。


套路分析


本案的网络借贷套路大致如下:

哄骗借款人签订高于实际借款的欠条→伪造借款银行流水(按欠条金额转账)→现金取回高于实际借款部分→未按借条金额还款的→以“平账”继续套路(即采用前面操作,向另一方重复借款)→借款金额翻倍滚动。

这种方式的套路,从民间借贷的证据上来看,这种网贷套路证据有银行流水、有借条、欠款人的取款记录,可谓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只要对方提起民事诉讼,即便借款人实际上分文未借,光从证据角度,

网上借贷套路多,一定慎重再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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