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研究 | 商业银行流动性新规重磅来袭,票据业务又该如何?

2023-05-10 14:56:27



作者  |  胡晓,金融学博士,汇票观察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2017年12月6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已在2018年1月6日截止意见反馈,预计将于近期正式推出。

根据我们的反复研读以及市场调研,我们认为即将出台的流动性新规,其影响将不啻于资管新规,政策导向宣明,,实乃重磅。与IFRS9相似,流动性新规专业性较强,仅征求意见稿就洋洋洒洒80余页,在此,限于时间和篇幅关系(部分专有名词如不清楚,不妨度娘),我们将尽可能简洁明了地把与票据业务紧密相关的要点提炼出来,并与各位分享、探讨可能的应对策略与交易机会。


一. 流动性风险指标要求

整体而言,流动性新规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指标要求分为两大层面,即

l属于硬指标,“商业银行应当持续,“持续”意味着不是年末季末,也不是月末,而是每个日终。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流动性比例、流动性匹配率和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一共5个。

l监测指标,,而是具有相机抉择的含义,即“商业银行出现监测指标波动较大、快速或持续单向变化的”,“明显高于同质同类银行或全部商业银行平均水平”,,。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则包括同业融入比例、流动性缺口、存贷比等,一共9个。


流动性新规以资产规模2000亿为界,对不同资产规模的银行适用不同的流动性,具体如下:

其中:

流动性覆盖率

该指标旨在确保商业银行具有充足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能够在规定的流动性压力情景下,通过变现这些资产满足未来至少30天的流动性需求。简单地说,银行须保持足够的流动性资产,即使在内外部流动性承压时,也要至少“撑”30天。

流动性覆盖率=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不低于100%。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在2018年底前达到100%

流动性匹配率

该指标衡量商业银行主要资产与负债的期限配置结构,旨在引导商业银行合理配置长期稳定负债、高流动性或短期资产,避免过度依赖短期资金支持长期业务发展,提高流动性风险抵御能力。

流动性匹配率=加权资金来源÷加权资金运用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匹配率应当不低于100%。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匹配率应当在2019年底前达到100%;在过渡期内,应当在2018年底前达到90%。

流动性比例

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余额÷流动性负债余额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比例应当不低于25%。

净稳定资金比例

该指标旨在确保商业银行具有充足的稳定资金来源,以满足各类资产和表外(注意涵盖“表外”业务)风险敞口对稳定资金的需求。

净稳定资金比例=可用的稳定资金÷所需的稳定资金

商业银行的净稳定资金比例应当不低于100%。

对净稳定资金比例不设置过渡期。

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

该指标旨在确保商业银行保持充足的、无变现障碍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在压力情况下,银行可通过变现这些资产来满足未来30天内的流动性需求。

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优质流动性资产÷短期现金净流出

商业银行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应当不低于100%。

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看着与流动性覆盖率(LCR)相似。由于LCR计算较为复杂,因此2015年版流动性管理办法规定2000亿以下的银行不适用,此番以“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的名义纳入,。

商业银行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应当在2018年底前达到100%。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监测指标中的同业融入比例”:

同业融入比例=(同业拆放+同业存放+卖出回购+委托方同业代付+发行同业存单-结算性同业存款)/总负债×100%,“同业存单”正式纳入


二.  指标影响


根据我们的市场调研,上述指标中对商业银行影响最大的是:流动性匹配率、流动性覆盖率/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同业融入比例其他指标压力相对不大,例如流动性比例的计算主要基于期限的区分,而不考虑不同资产和负债除期限以外的流动性差异,因此约束相对较弱。

流动性匹配率

流动性匹配率要求商业银行加权资金来源与加权资金运用之比不低于100%,但是从根据业务品种和期限区分的“折算率”来看(表1),:对于资金来源,存款(最为鼓励) > 发行债券及发行同业存单 > 同业拆入及卖出回购 > 同业存款,且长期限比短期限要好;对于资金运用,各项贷款 > 存放同业及投资同业存单 > 拆放同业及买入返售 > 其他投资(例如委外),且短期限比长期限要好。

表1:流动性匹配率项目表

如果商业银行依然保持此前那种以同业负债支撑同业资产、期限错配的经营思路,该流动性覆盖率指标将难以达标,该指标承压的机构,一方面需要降低同业资产,提高传统信贷业务占比,另一方面,需要提升中长期稳定负债的占比,加大一般存款的抢夺,即须要回归传统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流动性匹配率计算在资金运用方则并未写明票据资产的折算率,我们认为可能的原因在于商业银行表内票据资产范围其实较为宽泛,直贴票/转贴票,银票/商票……因此,笼统的给出一个统一的折算率并不合适。因此我们分析认为,票据资产很有可能属于“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视情形确定的项目”,后期银监会可能会出台针对不同类别票据资产而赋予不同折算率的细则。但是无论具体如何赋值,未来表内票据业务错配的操作空间将受到较大挤压。

流动性覆盖率/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

无论是针对规模2000亿以上规模的流动性覆盖率,还是规模2000亿以下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的多少都是达标的关键。

优质流动性资产是指能够通过出售或抵(质)押方式,在无损失或极小损失的情况下在金融市场快速变现的各类资产。优质流动性资产为无变现障碍资产,由一级资产和二级资产构成。

1)       一级资产按照当前市场价值计入优质流动性资产;

2)         二级资产在当前市场价值基础上按85%(2A资产)、50%(2B资产)的折扣系数计入优质流动性资产。

这里的问题又在于“票据资产”怎么分类?一级资产包括现金、存放于中央银行的准备金、,票据肯定“挤”不进去,那二级资产呢?银行承兑汇票进2A,总可以吧?但也够呛,因为新规中2A资产的定义明确要求最终偿付义务不是由金融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承担”,倒是商业承兑汇票可能部分可以参照“公司债券和担保债券”算在2A或者2B资产。鉴于票据究竟如何在“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中分类,不仅关系到流动性覆盖率/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其还涉及净稳定资金比例,因此我们认为这亦需监督视情形进一步明确。

此外,流动性新规规定,“抵(质)押融资交易(如正回购)中向交易对手提供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应当从分子部分扣除”。因此,就融入资金方式而言,商业银行使用非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做质押回购将更为划算。例如,在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指标下(表2),质押式回购就存在一定的套利空间(仅针对“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没有),融出方可以归入“其他同业业务”,30天以内以100%折算率计入流入,融入方只需要以5%折算率计入流出,皆大欢喜,而目前票据市场上,短期回购亦正是主流。

表2: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项目表

同业融入比例

流动性新规正式将同业存单纳入到同业融入比例,与央行MPA相一致。

虽然同业融入比例在流动性管理中仅为监测指标,,但适用于全部银行(央行MPA为“资产规模5000亿以上银行”),因此同业负债比例约束还是会让股份行、城商行和农商行等存单发行规模较大的机构感到“担忧”。

根据127号文的口径,同业负债比例不能超过总负债的三分之一;如果银行希望流动性覆盖率达到100%,那么同业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将很难达到三分之一。


三.  票据应对策略与交易机会


综上,我们认为流动性新规对绝大部分银行都会产生较大影响,其资产和负债业务都需要大幅或者有针对性的调整

就票据业务而言,可谓喜忧参半,忧的是错配以后还能不能搞,怎么搞,喜的是票据的“配置”价值和“协同”价值将进一步得到提升。“配置价值”,不仅体现在新规鼓励银行将资金优先配置于贷款(“贴现”就属于贷款),而且例如前文讲到的以票据质押式回购融入资金可能存在套利空间,票据资产在传统信贷调节池之外,其司库和资负管理价值进一步显现,配置一定的票据资产可进可退,银行可以通过FTP定价的差异化引导表内资产配置。“协同价值”,则主要体现在票据对负债的拉动作用,流动性新规意味着银行对存款的争夺将进入白热化阶段,而票据业务的派生存款能力是首屈一指的,无论是承兑保证金,还是贴现回存,或是票据托收留存。

然而,透过流动性新规,、回归传统业务的意图,,资本、信贷规模、流动性指标……银行表内腾挪空间越来越窄,但是利润指标、EVA考核呢?所以,银行人、票据人真还得砥砺前行。

我们认为,对于票据而言,尽管关了几扇门,但还是开了一扇窗;这扇窗就是上海票交所场内票据资管业务流动性新规之后,这扇窗可以好好的推一推,它可能具有重大的商业价值和交易机会

2016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在《票据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年第29号)中明确允许资管产品作为“非法人类参与者”在上海票据交易所开立产品账户参与票据交易,包括转贴现、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等。这为券商资管计划参与场内票据交易提供了坚实的合法、合规依据

基于票交所场内交易:

商业银行与资管产品在票交所场内进行票据转贴现交易,由于场内转贴现前手免追索,因此商业银行转贴现卖断票据可以实现收益和风险的整体转移,会计出表,资本出表,并且释放信贷规模

按照资本充足率10.5%,资本成本10%,票据业务风险权重20-25%保守估计,商业银行与资管产品转贴现交易可节约的资本成本21-26BP。此外,所释放的稀缺信贷规模可用于再次投放信贷资产,如此反复,其机会成本更是难以估计。

按照《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要求,定向资管计划仅需要计提0.5%(一般定向)-0.7%(非标定向)的特定风险资本,且还可以根据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进行调整(对高评级券商尤其有利,例如A级券商即可在上述标准上再按照7折计提),因此资管产品在资本耗用成本上远低于银行(即使以券商资本成本20%计算,两者相差也近3倍),票据资产从持有成本较高的银行转到成本较低的资管,这为双方的共赢合作打下第一层基础

资管产品可以将转贴现票据通过回购融通资金,从而可再次与商业银行或其他资管产品进行票据转贴现交易,从而不仅创造交易价值(即买卖价差),还可实现“杠杆+错配”价值(即资金价差);,,例如《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不考虑不同资产和负债除期限以外的流动性差异,力度较流动性新规弱),获取更大利差空间。这为双方的共赢合作打下第二层基础

票据资产错配价差示意图

资管产品持有票据资产(电票、电子化纸票),依托上海票据交易所会员客户端,可以实现从票据交易、管理、提示付款、追索(若有)的全流程系统线上管理,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完全可控。

例如在场外模式中,由于资管产品不能受让已贴现电票资产,因此相应票据需要委托商业银行“代保管”,在操作、流转以及信息统计上存在诸多不便;在场内模式中,资管产品则可以直接通过产品户持有。资管产品具有合规的交易资质,完善的业务交易和管理平台,风险可控这为双方的共赢合作打下第三层基础


因此,在当前商业银行面临较为严格的资本约束、信贷规模控制、的背景下,票交所场内票据资管无疑可以合规且有效地解决商业银行的“痛点”。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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