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0 14:56:27
晒“老赖”
案情介绍:原告栗俊丽诉被告李静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李静芳于调解书生效后一日内偿还原告栗俊丽借款本金150000元。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李静芳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栗俊丽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静芳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书后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至今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李静芳
性别:女
年龄:30岁
身份证号:4105211987****8023
户籍所在地:林州市姚村镇定角村430号
立案时间:2016年11月17日
执行案号:(2016)豫0581执2448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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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0372)616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