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0 14:56:27
为认真落实《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大足府发[2018] 2号)精神,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就业创业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现将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重点创业群体。
二、 贷款额度和贴息标准
个人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由贴息基准利率的50%提高到按基准利率100%贴息。
该调整从2018年1月15日开始实行,办理请到项目经营所在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或拨打区就业局创业服务科工作电话43722496 / 43735535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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