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邯郸“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事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

2023-05-18 23:00:13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邯郸市房管局、邯郸市国土局、邯郸市建设局、邯郸市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邯郸市中心支行等联合打击“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行为。在邯各大地产商公开向社会承诺,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

那么购房者的公积金到底能贷款多少?为什么要推行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承诺呢?那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公积金的详细信息。



一、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种类包括:

1、商品房贷款;

2、经济适用房贷款;

3、二手房贷款;

4、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5、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额度

(一)单笔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为以下5项计算的最低值:

1、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房价的80%。购买二手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评估价值或交易价的60%。

2、不得高于根据借款人家庭还贷能力确定的限额,即借款人每月还款本息和不超过家庭月收入50%。

3、贷款最高限额。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4、贷款额度不超过总房款减去已付房款的余额。

5、“商转公贷款”不超过银行自营性贷款的余额。


(二)二手房贷款比例控制在60%以下。申请贷款时借款人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年限加上贷款年限不超过房屋设计使用年限。


(三)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并已结清贷款,又申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贷款比例不高于总房款的70%,利率上浮10%。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三、贷款期限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2、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3、对担保人的年龄要求与借款人年龄要求相同。


四、借款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邯郸市民开立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开立公积金账户6个月(含)以上。对于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月(含)以上,欠缴不超过12个月的,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证明材料;

5、具有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能够提供有效足额担保。


五、申请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证、户籍证明或其他身份证件;单身职工需提供本人及担保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证、户籍证明或其他身份证件。

2、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证明材料,包括收入证明和有关资产证明。

3、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涉及抵押的,需提供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文件。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担保的书面承诺。

6、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证明。

7、二手房贷款的,与房屋产权人签定的合法有效的房屋交易合同或协议、中介机构开具的首付款证明。

8、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情况证明和曾经贷款情况证明。

9、中心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六、贷款回收方式

1、批量扣款。借款人从放款的次月起按月偿还借款本息。借款人首期还款日为贷款发放日每月对应日前一天。(遇节假日,还款日期相应顺延。)

2、柜台现金还款。委托银行办理借款人用现金方式,通过银行前台还款,包含偿还应还未还、提前全部还款两种方式。


七、提前还款

1、提前还款分提前结清、提前偿还部分本金。

2、提前偿还部分本金的可选择“还款期限不变”、“月还款额不变”。

3、借款人到经办银行提出提前还款申请,经办银行登录管理中心公积金业务系统进行操作,经中心复核后,从借款人还款账户上扣划(还款日前5日不办理提前还款)。

4、借款人贷款结清后,委托银行业务部门出具解除担保或抵押手续。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及《邯郸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制定贷款说明。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工作日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服务大厅,手续齐全情况下,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办理流程:借款人持贷款手续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服务大厅办理贷款手续——贷款大厅初审岗位受理——复审岗位审核——贷款审批——委办银行填写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中心核准放款——银行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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