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两年未还欠款翻番 后被追逃还获刑

2023-05-10 14:56:27


信用卡消费,一个被现代人所认可的消费方式,由于信用卡使用方便、快捷

的特点,倍受使用者的青睐,但在这样便利条件的背后是,若违约逾期还款

所产生的利息、滞纳金等费用之高令人咋舌。近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

院刑事案件审判庭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08年7月25日被告人王某某在某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2014年11月17日最后一次还款2800元,后再未偿还过银行欠款并逃匿,共透支本金19486.76元。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公安机关将被告人王某某上网追逃,于2017年1月21日在深圳市将王某某抓获;被告人从最后一次还款的2014年11月17日到2016年12月1日,共产生利息及滞纳金47000余元。



虽信用卡诈骗的犯罪数额是以透支本金计算,但被告人透支本金数额已经达到恶意透支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本案警醒那些热衷于信用卡消费的人群,在享受信用卡带来的方便、快捷同时还要结合自身的消费能力理性消费,逾期还款不仅要面临高额的费用,达到法律所规定的数额还会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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