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0 14:56:27
为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和推动广大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和脱贫致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现就金平县委2018年“贷免扶补”及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人群
户籍在金平县,经营地点在红河州内,45周岁以下,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贷款条件
1、有具体的经营项目,并在我县办理工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建筑业、娱乐业等不可以申请);
2、担保人需为领取红河州财政工资的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国企在职工作满三年人员),父母、子女及配偶不能做担保人。
三、贷款额度、期限及还款方式
1、最高额度为10万元;
2、贷款期限:创业担保贷款不超过3年(财政贴息);“贷免扶补”是从贷款发放后第12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18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24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30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贷款发放后第36个月的20日偿还贷款总额的20%(财政贴息)。
四、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1、地点:金平县各乡镇团委、金平县仙人洞路12号(老国土局)三楼团县委办公室。
所需材料相关模板及表格请关注“金平团青”微信公众号下载。相关问题请点击阅读原文了解。
2、 咨询电话:0873—5221396
五、截止时间:2018年7月31日;按申请时间(提交资料)先后顺序,审核放贷,直至贷款名额满为止。
金平县委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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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创业担保贷款及贷免扶补所需材料清单
一、申请人
1.“贷免扶补”提交《 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创业计划书》、《红河州“贷免扶补”贷款申请审批表》。创业担保贷款提交《红河州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及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
3.申请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4.申请人资产证明材料(房产证、林权证、行车证等)(尽量提供其中一样);
5.《农民工服务手册》、《就业创业证》、《大学毕业证》、《军人退役证》复印件(其中一样);
6.创业培训合格证(由人社局统一培训);
7.经营场所证明材料(租房协议或产权自有证明材料)。
8.申请人家庭及经营场所相片3张(只要打印纸质版)。
9.是否属于建档立卡户证明。
10.合伙经营的,提供合伙经营协议书。
二、担保人
1.担保人身份证。
2.户口本复印件、已婚者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
3.收入证明、(资产证明 尽量提供)。
4.企业职工、在职满三年60岁以下.户口本复印件、已婚者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收入证明、(资产证明尽量提供)。
金平团县委
2018年3月12日
注: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