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我们在行动:借款10万元 可抵押物两次被转卖

2023-05-10 14:56:27

2015年底,市民彭兵香将家里的全部积蓄10万元借给了一个熟人,期望短期的投入能够获取丰厚的高额利息。不过,现实却给了彭兵香当头一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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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内容

【正文】
2015年12月,彭兵香在雁峰区白沙洲街道某小区从事装修业务。工作中,彭兵香渐渐与欣雅花苑开发商王仁忠的家人熟悉起来。一次交往中,王仁忠找彭兵香借10万元,月息2500元。借条上约定:对方将欣雅花苑一套房产作为借贷抵押物,还款期限为半年。有抵押物,而且利息丰厚,彭兵香就借了10万元给王仁忠。此后几个月,她都顺利拿到了利息。可好景不长,彭兵香发现情况有变。

【同期声】彭兵香
  先给他十万块钱应急,他最后来跟我签合同,他的房子作为担保房做抵押房。//签了合同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他就把我的房子给卖了。
【正文】
得知此事的彭兵香立即找到了王仁忠,要求结束借贷关系。2016年5月左右,王仁忠再次告知彭兵香,表示自己愿意以欣雅花苑D栋601住房作为抵押物担保借款。
【同期声】
彭兵香
   知道他这个房子是小产权房,我就没想要了。就要钱,他就没给我,再拿D栋601的房子抵给我,并把那个(物业单位的)钥匙也给了我。在16年5月20号要把这个钱(借款)给我,如果不归还给我,那个房子就由我处理。

【正文】
彭兵香说,原以为借款有了保障,可没想到更大的打击还在后面。2017年7月20号,她在与王仁忠因利息、还款问题屡次发生口角后发现,欣雅花苑D栋601已经有业主进驻装修。
【同期声】彭兵香
   后来他现在就是利息 利息没有给我,担保房也是转给了人家。就这样 我的钱一直在困扰之中,我什么东西都拿不到。
【正文】
彭兵香告诉记者,借给王仁忠的10万元是她全家多年的积蓄。情急之下,她多次找到王仁忠要求解决问题。可对方的态度总是模棱两可,要么不予理睬,要么回复的条件让她无法接受。多次协调无果,她选择将此事向当地政府部门举报寻求帮助。
【同期声】彭兵香
  (你现在拿到手里的是多少钱?)/他就是说我拿了五万块钱利息,他说他还了一万块钱本金给我咯。(你的诉求是是什么?) 第一个我肯定要我的本金和那个利息,是不是?如果不给我(后续)利息,至少本金要给我。第二个他拿房子做抵押房,那我肯定要问他,那个房子作担保房他不给钱给我,肯定就要房子咯。

标题:“3·15”我们在行动:双方意见不一 街道两次协调未果
【导语】

彭兵香说,借钱出去的这两年多时间,她几乎没睡过一个安稳觉。2018年农历新年前,雁峰区白沙洲街道司法所召集了彭兵香和王仁忠进行了一次协调,可双方没能达成共识。
【正文】
雁峰区白沙洲街道司法所所长丁海波介绍,这起民间借贷在街道由专人主持进行过两次协调。最终,都未能达成协议。
【同期声】丁海波 雁峰区白沙洲街道司法所所长
  协调的过程比较艰难。艰难的原因是王仁忠这个人的经济状态特别不佳 。我就从司法的(角度)出发给了彭女士一个建议,我建议她走诉讼程序。因为我觉得就是协调成功了,我怕她的款项落实不到位。

【正文】
采访当天下午,借款人王仁忠也来到《都市报道》办公室说明情况。他认为,前期对彭兵香的利息支付一直都很准时顺利。可随着欣雅花苑项目的推进,他的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所以才延误了利息支付。但是彭兵香没有予以理解,屡次交恶才导致了现在的状况。
【同期声】王仁忠 欣雅花苑开发商
  目前我的状态也不是很好,就是想减免一点利息。再一个也请求她理解我一点,不要过于争争吵吵 干扰我的生活生产。
【正文】
本着公平的原则,结合自身的经济条件,王仁忠表示自己愿意再次在街道的主持下与彭兵香平心静气的商谈解决问题。
【同期声】王仁忠 欣雅花苑开发商
  政府出面 每一次我都是按时按期到场了,和她协调。包括你如果支持和理解我的话,我们还是愿意清清白白和她一次性把这个事情了结了。(初步的意向是什么样子的?在你心里是个什么样的界限?)我初步意见是说以前已经支付了她利息五万、本金一万,一起是六万。目前就是把她老子钱(本金)弄清楚,把利息钱在一分到一分五左右的前提下 能够协调成功还是把它支付清白。


【正文】
雁峰区白沙洲街道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近期还会组织两位当事人到街道处理此事。
【同期声】丁海波 雁峰区白沙洲街道司法所所长
  街道经过研究成立一个协调领导小组。由我们办事处主任刘益君主任亲自牵头, 联工委主任赵展飞主任,包括我司法所长,一起参与这个协调,这是我们主要(努力)一个的方向。当时如果协调不成功的话,我想还是通过法律的途径、走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己,。


标题:“3·15”我们在行动:借款事实清晰
【导语】

彭兵香与王仁忠在同一天签署了两份合同。一份是借款合同,还有一份是房屋购买合同。对于这两份合同,双方在理解和执行中存在许多认知上的不同。对此,记者专门采访了法律界专业人士。
【正文】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借款及购房合同,律师李海鹏认为,从现有的书面的证据来看,在买卖合同中明确有借款的约定。由此可以判定的是此案例为借款在前,买卖在后。
【同期声】李海鹏 湖南秦湘律师事务所律师
   实际上这个买卖合同的效率是存在一定瑕疵的。因为他们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不能还钱的话这个房屋来抵做购房款,不能卖给他人。那这里在法律上是一个留置条款,是明显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那么这是一个名为买卖合同实为一个借贷行为。

【正文】
律师表示,根据借款约定,彭兵香借给王仁忠的10万元本金按照每月2500元的利率计息。2015年9月1号国家出台的司法解释,如果借款已经实际支付,可以达到36%的利率。
【同期声】李海鹏 湖南秦湘律师事务所律师
  ,他这个利息的约定就超过了。没有支付的利息,就按照24%也就是每个月2000的利息支付。从本案的合同来看,他们合同双方当时约定的时候并没有法律禁止性的规定,那么不管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应当要诚信地履行这个合同。
【正文】
对于王仁忠提出,因为公司破产及个人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的说辞,李海鹏律师明确表示,我国现在没有个人破产制度。而债权人彭兵香是个人而并非公司,,没有年限限制。
【同期声】李海鹏 湖南秦湘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我们国家《物权法》及《担保法》明确规定,如果办理(借贷)抵押的话涉及到不动产,一定要到房地产的登记部门,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从本案来看,双方对于这个借款约定的一个抵押,但是这个抵押因为没有到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那他这个抵押权并未生效。
【尾导语】
近年来,在众多的经济、消费纠纷中,民间借贷引发的争议不断。随着借贷手段的不断翻新,借贷的“新衣”魔力十足。部分民间借贷的借款人打着熟人、亲戚的幌子,集资依仗的就是对方所谓的足够了解、足够信任。许多人空有“合理投资,科学避险”的口号,到了关键时刻,贪恋一起便会掉入陷阱。原本想借鸡生蛋,最终落得个鸡飞蛋打的结局大有人在。教训是残酷的,在这里,也要提醒电视前的观众朋友,要时刻谨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馅饼也不会无缘无故砸到你的头上。踏实工作、合法理财,终归才是正确的选择。

2018年3月15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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