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不能乱借!!!来关注下无效的的民间借贷情形

2023-05-10 14:56:27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自从2015年最高院出具了最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之后,对企业间、个人间的借贷,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小编要告诉大家的事,钱不能乱借,一旦触碰了相关法律,所借出的钱就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很多企业和个人也正是因为对这几种情形的忽视,导致自身上百万、上千万财产的损失。

   第一种:

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此种情形无效,例如,甲向乙借款100万元,乙在询问甲借款用途时,甲明确告知乙,该笔借款将用于赌博,乙仍然将钱借给甲,甲在拿到钱之后也确实将资金用于赌博,挥霍一空,此时,若乙提起诉讼要求追回借款,法庭查实乙在借款前明知甲将钱款用于赌博的,虽然甲乙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但是借款协议系无效协议。当然此种情形,若涉及担保人的,并不必然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第二种:

以向其他企业借款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后转借给他人牟利的,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第三种:

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第二种和第三种都是为了保护金融机构所设立的条款,因为正常的企业间借贷如果是为了企业间的生产经营,是有效的,但是如果不是为了生产经营,而作为生产经营性的企业,若经常以放贷为业务,则必然金融秩序混乱。因此国家为了保护金融秩序良好运行,在允许企业间借贷的同时,又对其严格控制,不允许企业在集资后转贷牟利,同时也不允许企业在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套取资金后转借给其他个人或者企业。

第四种: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第五种: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强制性规定的。

第四种及第五种都属于法律兜底性条款。

    以上五种,都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民间借贷无效情形的五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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