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微阅读】反思不良贷款背后的商业银行考核激励机制

2023-05-10 14:56:27

文/李庚南    浙江银监局

载于《中国银行业》杂志2017年第7期

 

可借鉴商业银行计提风险拨备的思路,在细化核算机制基础上,根据员工个人信贷业务所创造的利润计提一定比例的个人虚拟拨备,相当于将风险拨备账户分解到每一笔贷款、每一个客户经理。个人信贷展业所形成的不良贷款,在考核激励上可以通过个人虚拟账户拨备来抵减,从而降低不良问责的压力。

 

万物皆有因果。关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成因分析的著述可谓汗牛充栋,分析的视角涉及宏观与微观,银行、企业、外部环境等诸多方面。但在论及银行自身因素时却鲜有将不良贷款与考核激励挂钩者,而恰恰是这一极易被忽视的视角,成为了不良贷款的诸多新成因、新特征。

毋庸置疑,不良贷款的产生,有诸多原因,既有宏观经济、产业、行业不景气导致的企业效益滑坡,偿贷能力下降等市场因素,也有企业自身经营不理性导致的经营失败,还有部分被动的、突发性因素,比如受担保链拖累、资金链断裂等因素影响。

从银行自身原因看,除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导向和决策失误,以及风险控制机制的缺陷,考核激励机制也是不容忽视的内在因素,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源头性因素,笔者认为不良贷款与考核激励机制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辩证关系。

目前,商业银行考核激励机制的构建服从于流动性、收益性、安全性的要求。在内容上表现为利润、存款规模、贷款规模、中间业务、资产质量、内部控制等考核指标。但这“三性”要求并非总是以均衡的方式纳入商业银行的考核激励之中,在商业银行不同发展阶段、发展环境下,具有明显的偏向性。随着商业银行经营模式逐渐从追逐规模的粗放型向兼顾风险与收益、质量效益的集约型转变,商业银行在考核激励机制中对安全性的考量逐渐增强,控制不良贷款目标逐渐成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此之前,厘清激励机制与不良贷款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

扭曲的考核激励机制催生不良难以承受之重

在实践中,商业银行在考核激励方面存在两种偏向性:一种是过于偏向收益性要求而忽视或相对淡化安全性要求;另一种是过于偏向安全性要求,在追求高收益性的同时过于强调低风险性,实施严厉的不良贷款考核机制。尽管两种偏向迥异,指向却殊途同归:直接或间接催生不良贷款。

长期以来,在考核激励上,商业银行过于偏重对利润的追逐,忽视或淡化了对风险的关注,这势必导致过度营销、过度授信,“过度”背后是对信贷条件的放松、对准入门槛的降低,一些贷款在投放之初就已埋下不良的“种子”。

由于考核机制的扭曲,不仅未能有效遏制和降低不良贷款,甚至适得其反,某种程度上却放大了风险,推升了不良贷款的实际水平。表现为:

其一,过于严厉的不良贷款考核,可能导致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产生掩盖不良贷款的动机,对潜在的风险能捂则捂,能捂多久就捂多久。部分商业银行因其股东层缺乏对商业银行运行规律的客观认识,不切实际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对经营者的考核既要求高收益又要求低风险,设定了过于严厉的不良贷款考核指标、过低的风险容忍度,导致了基层经营行及信贷人员的逆向选择。如有的银行规定,一旦出现风险预警,客户经理就需缴纳高达3%的风险金。如此大的风险惩戒力度,显然超出了客户经理所能承受之重。

在风险与利益权衡之下,客户经理容易滋生道德风险。由于客户经理与风险经理、机构负责人对客户风险状况存在信息不对称,因此不排除客户经理对客户风险隐瞒不报,甚至与客户合谋行金蝉脱壳之计,其结果就会产生不良贷款“滚雪球”效应,相关风险不断累积并放大。

而且,由于当前商业银行考核激励总体上以“当期兑现”为特征,考核即期性与风险滞后性不对称,客观上也会诱导基层经营行及客户经理,为了完成考核任务获得奖励而急功近利、冒险经营。

其二,过于严厉的考核可能诱发基层经营行非理性抽贷、压贷,人为放大风险。在严厉问责之下,部分银行基层经营行及信贷人员为了规避或减轻可能面临的风险问责,容易滋生盲目的“抽贷压贷”行为。特别是在企业信用风险频频暴露、“逃废债”现象难以有效遏止的情况下,部分银行机构对存量贷款呈现一种近乎畸形的风控思维,不顾契约精神,盲目压贷、抽贷。因为在商业银行的考核激励机制中,对于问题贷款是否主动报告、压缩,在风险问责上差异明显。对于已暴露风险苗头的贷款,能压一点、抽一点,便可少一份被追责的重压。

个体理性导致的集体非理性之魔出现。于是在对存量贷款的续贷审批环节,部分客户经理、信贷主管、风险官、行长雁过拔毛,罔顾企业实际状况,多多少少都要象征性地做出“压缩”动作,以示对企业风险的警惕与关注,作为将来风险出现后的减责筹码,甚至不排除个别客户经理为收回贷款、免除责任连哄带骗,允诺企业先还再贷,一旦企业归还贷款后却后续无门,其结果不仅损害了银行声誉,也加剧、放大了企业风险,反过来也会加剧企业逃费债,使一些原本正常的贷款劣变为不良贷款。

其三,过于激进的不良贷款“双降”考核,诱使基层经营行简单打包转让处置不良,名义上实现了不良“双降”,背后却是实际资产损失的扩大。近年来,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呈现“双升”态势。如何尽快降低不良贷款余额及比例成为商业银行的“心病”,也是当前考核激励的重心。

对于已经形成的不良贷款,商业银行在处置方式上原本有许多选择,包括借新还旧、直接催收、协议处置、实现担保物权、不良资产转让、。但不同的处置方式效率不同,资产回收率也各异,而最大可能地收回贷款、将损失降至最低是共同遵循的原则。其中,自主核销和打包转让是处置效率较高的两种方式,但自主核销会受银行自身风险抵补能力限制,打包转让方式虽然时间快、效率高,损失也最大。

在尽快“双降”的考核压力下,商业银行基层经营行在不良贷款处置上似乎已无暇作出最优选择,简单打包转给资产管理公司成为主要的方式,由于银行处于买方市场只能“贱卖”,打包转让折扣低至三折甚至一折。实际上打包转让的往往是有抵押资产的不良贷款,其中不乏因企业暂时经营困难而导致的不良,一旦企业走出发展困境,资产或将安全收回。

其四,过于严厉的问责导致频繁人事变更,继任者有充分暴露风险的冲动,对于潜在的风险能挖多深挖多深。目前,部分银行机构的不良贷款存在一定水分,基于此新继任者客观上有挖风险、挤水分的冲动,暴露前任风险既不担责,又能降低不良实际水平,以便将自身置于一个更安全的位置。

通过正负激励控制不良贷款

观察我国商业银行防控不良贷款的激励机制,除了过度考核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外,还有一大缺陷,即考核指标指向单一、多为负向指标,缺乏正向激励。而科学的管理应该是正向激励、负向激励的有机配合,不可偏废。因此,在不良贷款考核方面,除了要有明确、可操作的负向激励外,还应创新思维,设计恰当的正向激励指标,以弥补负向激励的过犹不及,从而达到“双轮”驱动的效果。

一方面,要改进对防控不良贷款的负向激励,矫正过度不良贷款考核倾向,消除过度考核、过度问责形成的负面效应。行为的过度缘于理念的扭曲。商业银行在不良贷款考核方面的偏向性、不科学性,恰恰反映了其理念上的缺陷。笔者认为,关键是要更新不良贷款管理的理念,减少冲动与盲目,从源头上消弭不良贷款产生的可能性。

树立正确的风险观。银行的本质是经营风险、管理风险。贷款的发放与收回,就是风险的接纳与出清,而收益覆盖风险是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逻辑。因此,既要防范控制风险,又要保持适度的风险容忍度。这就要求商业银行的经营层和股东层对银行运行规律以及与银行相生相克的“风险”有客观和正确的认识。特别是要纠正商业银行股东层对银行风险认识的偏面性,纠正过低不良容忍甚至“零风险”的利益导向。

强化逆经济周期思维。商业银行在防控不良贷款时,不仅要客观研判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也要客观分析不良贷款产生的背景及原因,即要把企业风险放在宏观经济发展背景中进行分析。要充分分析风险企业所出现的问题是暂时的、临时性的还是已“无药可救”;要客观分析困难企业市场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特别在经济下行期,商业银行应强化逆周期思维,树立与企业共渡难关的意识,逆周期、适时调整信贷政策和信贷授权,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要防止不切实际的不良贷款考核所引发的基层经营行为的非理性抽贷、压贷。

强化风险补偿理念。在考核激励上,要通过激励手段的多样化、长期性,改变考核即期性与风险滞后性的不对称,使被考核对象在权责利方面实现合理匹配,以增强被考核对象的责任意识,防范基层经营行为及信贷人员为完成考核任务、获得预期收益而采取的短期、冒险经营行为。这方面,积极探索推广薪酬奖金延后支付特别是银行高管薪酬的延后支付,或将是改革的方向。

强化资本约束理念。商业银行在考核激励机制安排中,对安全性考量不应囿于单纯的不良贷款指标控制,而应树立风险资产总量考核意识。要强化资本约束理念,无论是对利润的考核,还是对风险指标的控制,都应服从于经济资本管理目标。通过强化资本约束,既有利于抑制规模的盲目扩张及其潜在的风险,又能避免单纯的不良贷款“双降”考核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减少风险处置过程中的不良放大效应。

此外,还要有创新思维,探索防控不良贷款的正向激励。

探索建立个人拨备虚拟账户。常听商业银行高管及信贷人员有“一笔坏账抹去全部贡献”的感概,即不管其曾经为银行创造了多少利润,一旦出现一大笔坏账,银行严厉的风险问责足以抹去过往的贡献。这种欠妥的考核激励极大地消磨了银行员工的积极性,也诱发了各种隐瞒风险的行为。

如何解决这种矛盾?不妨借鉴商业银行计提风险拨备的思路,在细化核算机制基础上,根据员工个人信贷业务所创造的利润计提一定比例的个人虚拟拨备,相当于风险拨备账户分解到每一笔贷款、每一个客户经理。个人信贷展业所形成的不良贷款,在考核激励上可以通过个人虚拟账户拨备进行抵减,从而降低不良问责的压力。避免因过度的不良问责,导致人为掩盖风险的行为,使不良在初期就可得到及时处置,以有效降低风险损失,减少风险处置的成本。

建立坏账减损奖励机制。在建立明确、细化、可操作的风险问责机制基础上,对于银行员工积极主动防控风险、降低资产损失的行为还应建立相应的奖励机制。即对于客户经理主动、提前识别与发现风险苗头,及时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遏制风险的发生或降低风险损失的,应结合坏账减损情况给予其一定比例的奖励。本文原载于《中国银行业》杂志2017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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