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分享】P2P贷款是投资还是放高利贷

2023-05-10 14:56:27

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受到举世瞩目的时候,P2P也充满着各种争议。央行刚刚对 “P2P与非法集资”的界定做了表态,P2P又被贴上“网络高利贷”的标签。

  主要原因是,各大P2P网站的借款标的大多为20%以上的年化利率,按照民间借贷标准,借贷利率超过同期基准利率4倍,很多P2P公司加上手续费等,已经大大地超过了4倍的限制。

  那么P2P究竟是不是网络版的高利贷?针对这个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新新贷市场部高级经理朱捷。

  年化利率和年利率有本质差别

  P2P目前采用年化利率,和年利率有很大不同,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例如某客户要借款10万元,期限为12个月,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计算结果为,他每月还款9263.45元,总还款本息为111161.41元,总利息为11161.41,实际承担的利率相当于11.61%。

  再加上手续费或者账户管理费,实际融资成本并不高。如果借款期限为半年或者三个月,实际承担的综合融资成本就更少,机械地用年化利率计算用户的综合融资成本是有失偏颇的。

  其实,在小额信贷领域,单笔借款金额越小,用户负债率越低,理论上利息率就可以越高。所谓的高利不能单看利率,还应该看金额的绝对数和利息的绝对数。

  举个例子来说,某白领上班没带钱包,下班跟同事借10块钱回家,明天还对方20块。这样谁也不会有问题。但是,如果另一位白领借10万元,隔一天要还20万元,那就肯定是高利贷了。

  P2P是民间借贷阳光化的途径

  P2P之所以让人产生网络高利贷的错觉,是因为P2P的信息比较透明,金融产品的利率在互联网上呈现较真实的一面。作为一种信息渠道,P2P的作用是让人们看到问题,而不是制造问题。

  没有P2P,民间借贷的问题一样存在,P2P给民间借贷重新定义了游戏规则,是民间借贷阳光化的途径,只是在发展的初期,民间借贷的问题和P2P的问题容易被混淆,这需要P2P公司和专家们加强市场教育。

  当然P2P本身也应该为客户提供“短、快、急”的融资服务,小额信贷的利率可以高于同期银行的利率,原因就在于是短期融资,客户实际承担的成本并不高,可是一旦变成长期融资,客户承担的成本过高,会有高利贷的嫌疑,也会酿成风险。

  中国P2P贷款利率符合国际范畴

  提到小额信贷,一定会提到孟加拉国“格莱珉银行”的创始人——尤努斯教授。尤努斯在2006年获得的时候,也受到了很多人的质疑,原因是尤努斯的穷人银行,其贷款利率单利达到20%,经济学上对高利贷的定义正是20%。如果尤努斯有着普世的精神,为什么不能给穷人提供无息或者低息的贷款呢?

  对此,尤努斯的理解是,格莱珉银行的利率是单利20%,但是同期孟加拉国商业银行的利率是复利15%,如果是短期借款,是格莱珉银行的贷款利率较高,但是如果是长期借款,因为有单利和复利的区别,格莱珉银行的贷款成本反而更低。

  另一方面,尤努斯对低息或者无息贷款持保留态度。尤努斯认为穷人银行不是单纯的公益慈善,如果格莱珉银行提供的是低息或免息贷款,会有两个副作用,其一,对穷人来说贷款没什么成本,资金来得太容易,反而会让他们消极怠工,最后穷人的生活水平还是在贫困线以下,如果让他们承担一些适度的融资成本,他们会认为资金来之不易,反而会努力工作,更有可能脱离贫困。其二,无息贷款提高了商业机构的道德标准,这只会阻拦更多商业机构帮助穷人的脚步。提供适合穷人的贷款服务,商业机构本身也能盈利,对商业机构和穷人来说才是真正的双赢。

  在国际上,即使是小额信贷较成熟的国家和地区,利率也达到了20%,中国的P2P公司并未严重逾越这一范畴。也有人提出要对P2P的利率进行管制,其实P2P在中国发展的一大意义就是利率的市场化,一旦对利率进行管制,又走上非市场化的老路了。一些成立时间较早的P2P平台,利率已经逐步下降,这就是市场化选择。至于目前个别P2P利率过高的问题,会在竞争中通过市场法则去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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