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管制误伤民间短期借贷

2023-05-18 23:00:13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限制民间借贷利率。简而言之:年化利率24%是黄线,低于此按约定支付本息。36%是红线,超出的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即使借款人已支付,也有权要回来。黄线、红线间的部分维持现状。

 

怎么看高利贷,角度很多,感性、理性、道德、法律……前人说得很多,我不想再赘述。身为互联网金融从业者,我讲点儿贴近实务的。

 

先说结论:利率管制误伤民间短期借贷。

 

为演示方便,假设某人有100万元现金,银行存款年化利率3%,存银行一年后可获利息3万元。假如做一年期民间借贷,向100人分别出借1万元,坏账率为5%,则需要向正常还款的95人收取8万元利息,才能保证不亏。年化利率多少呢?8/95=8.4%,不算太高。

 

把期限改为3个月,年化利率最低得多少呢?

 

(3%/12*3+5%)/(1-5%)/3*12=24.2%,已经超过24%黄线。

 

1个月呢?

 

(3%/12*1+5%)/(1-5%)/1*12=66.3%,远远超过36%红线。

 

假设坏账率分别为0%1%3%5%8%10%,期限与最低年化利率对应关系如下:

 


即使坏账率低至3%1个月及以下的民间借贷年化利率也将超过红线。低至1%2周的将超过黄线,1周及以下的也将超过红线。坏账率按5%8%10%算,那就不能看了。

 

补充两点:

 

一、银行存款年化利率无论期限长短,都是按3%计算的,对结果影响不大。

 

二、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期限越短,坏账率也越低,但是两者并不成正比。期限1个月的,坏账率会稍低于6个月的,但不会低至后者的1/6

 

不能假设民间借贷坏账率都很低,也不能假设民间没有短期借贷。出借1万元,半个月后收200元利息,这非常厚道了,出借人很可能亏本,可是一算,年化利率高达48%——归为不受保护的高利贷。

 

不能拿民间借贷利率跟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比,毕竟银行信用极好。

 


立法者如果非要管制利率,正视民间借贷坏账率高的现实,分期限划黄线、红线,是不是比一刀切更合理呢?

 

如果仍一刀切,民间短期借贷一部分被消灭,一部分转入地下,一部分改头换面,这对借款人、出借人、司法机关都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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