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民间借贷你可要搞搞清楚了

2023-05-18 23:00:13

典当,通俗地说就是“以物换钱”,即典当双方从事的以借贷为形式、以抵押与质押为条件的融资活动。因其具有小额、短期、便捷和安全的特点,已经成为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满足了我国老百姓和中小企业对资金的不同需求。但是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名为典当、实为借贷”的情况,引发合同纠纷,那么到底怎么区分典当与民间借贷呢? 


典当的特点

(1)典当被界定为一种融资行为,是一种附担保条件的资金借贷活动。

(2)典当的融资活动是以物为担保前提的。即先有物的担保行为,后才有资金的借贷行为。

(3)当物是对典当行债权的担保,当物的种类既可以是动产、财产权利也可以是房地产,或者是这类财产的组合。

4)典当融资的基本流程即当户提供当物、交付费用、取得当金、到期还本付息、赎回当物。典当合同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典当关系的成立必须具备两个要件:一是当户交付当物,二是典当行交付当金。由于典当系营业质,根据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为当物的有关财产需要办理抵押或质押手续。借贷关系不以交付当物、设定抵押或质押为必要条件。

从借款数额来看,典当数额一般较小,10万元以下的典当价款占相当大的比例。而民间借贷数额一般较大,大多在10万元以上

从借款期限来看,典当因为受自有资金限制借贷行为多为3—6个月以内的短期典当,主要是应急使用;民间借贷时间多为6个月以上,且多用于生产经营。

从借款主体来看,典当借款中贷款人为特定主体,即典当行,设立时需要国家相关机关审批,资格要求较严格;而民间借贷中贷款主体不特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都可以成为贷款主体。

典当一般都有典期和回赎期。典期的长短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也可以不约定典期。当事人未约定典期的,出典人可以随时要求回赎。出典人在典期届满时有权以原价回赎当物,出典人和承典人约定典期届满出典人逾期不赎即作绝卖的,出典人到期不赎即丧失了回赎权。民间借贷的贷款人一般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但双方不可约定流质条款,即订立抵押或质押合同时,抵押权人(质押权人)和抵押人(质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总之,当物的约定和设定担保在典当借款中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典当区别于民间借贷的关键所在,如果典当行为没有约定当物及设定担保,那么该行为就是“名为典当、实为借贷”,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就要注意了。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上海小额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