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嘉兴违法发放用途不真实贷款
2023-05-10 14:56:27
杭州银行嘉兴违法发放用途不真实贷款
今日,,杭州银行嘉兴分行发放用途不真实贷款,违法挪用信贷资金,、第四十六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221号),4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嘉银监罚决字〔2017〕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杭州银行嘉兴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胡越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发放用途不真实贷款;信贷资金挪用
行政处罚依据:
、第四十六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221号)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4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10月13日